掌管一省的教育格局,在大局觀上肯定要比市長看的更多。
剛才張坤的調侃,省政府工作天生就比市政府高半級,原因大概就是這樣。
而如果一個有在省政府工作過的任職經歷的話,在升遷上會更加順利一點。
通常情況下,一個地市級市長如果沒有辦法直接升遷到市委書記這個職位上的話,那麼調動到省廳,如教育廳文化廳這些地方任職一段時間,然後再一次下放的話,通常就是市委書記的職務了。
所以,省教育廳廳長這個職位,通常理解的情況就是比市長要高一點,但是又低於市委書記。
所以,如果只是一般的市長的話,按張坤這個理解,其實並沒有什麼錯誤。
但如果放在莫騰飛身上就不適用了。
首先,莫騰飛原本的市長並不是普通的市長,而是南湖省省會南山市市長,雖然同樣只是地級市,但是作為省會城市,相比其他市確實要高一些。
第二,莫騰飛原本的那個南山市市長,是有機會直接接替南山市市委書記這個職務的,甚至,在此之前,他順序接任市委書記的呼聲還很高。
而南山市市委書記和一般的市委書記不同,作為省會城市市委書記,歷年來都是由副省長兼任。
也就是說,如果莫騰飛真能夠順位接替南山市市委書記一職,那麼莫騰飛就可以直接跨入副省長這個職務,一步進入副部級。
而這也就是莫騰飛那個市長和其他地級市市長最大的差別了。
雖然理論上來說,正廳級和副部級只相差了一步,但實際上,想要從一個市長上升到副省長這個級別,期間還差着好幾個檔次。
最起碼就隔着一個市委書記吧,如果算的細一點,省廳廳長也算一個吧。
第1308章 升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