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已經是債多不壓身的局面,發瘋了到處舉債都借不到一分錢,負債表上多一筆數也就那樣了,至少旗下有個樓盤沒爛尾且保證完工,意味着還能繼續賣房子回籠一點資金。
畢竟一個爛尾樓盤裏面的房子不是全都賣出去了,可能一個200戶的樓盤,在它爛尾前賣出去成交了150套,還有50套沒有賣掉。
這個時候把房子蓋好了,剩下沒賣掉的50套就是新房而且還是現房,購房者一看新房爛尾的擔憂不存在了,也就更有信心出手,假如一套的價格150萬,本來賣不掉的這50套房子因此賣掉了,開發商也能回籠一大筆資金。
所以開發商也有足夠的理由接受天盛資本的這筆負債,哪怕錢不會到開發商手裏,就算有個別硬的點子,天盛這不是手握「尚方寶劍」的嘛。
對於天盛資本來說,決定掏這筆錢的那一刻就做好不良資產打包處置的準備了,沒指望百分百收回來,但債務關係得確立下來。
這個爛尾樓盤需要7000萬資金,天盛借7000萬給開發商,反應到開發商的負債表上,錢天盛不會真金白銀交到開發商手上,但天盛會把爛尾的房子給蓋好,到時候開發商償本付息給天盛就行了。
甭管開發商最終能不能還上錢,雙方的債權債務關係在那放着的,開發商要麼破產,破產那就不用還了,只要不破產那麼開發商的負債表上就有欠天盛的一筆錢,意味着將來開發商有錢了就得還錢。
而陸鳴很清楚的是,開發商基本不可能破產的,事實也是如此,到現在為止基本上沒有看見有開發商宣佈破產的,即便開發商想申請破產也不會被通過。
原因很簡單,那就是一旦開發商可以破產,購房者就可以合法棄房斷供,因為簽合約的公司主體都沒了嘛,那麼爛賬就全甩給了銀行。
所以開發商是基本不可能被破產的,那欠下天盛資本的債務就甩不掉,來日方長,全部打包放在不良資產處置機構里,然後慢慢討債慢慢處置。
不可能所有的房企開發商都死掉,那就意味着將來多少總能收回一部分成本。
你還不起錢給我是一回事,但你欠了我錢又是一回事,你不想還錢那最好一直沒錢,但只要你一有錢我馬上就出現在面前:有錢了?還錢吧!
只要債務關係在那放着的,就有追回來的可能,哪怕是概率很小那也是一個預期放着的,是有價值的,甚至只要有人願意接是可以債務轉讓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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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5章【要一把「尚方寶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