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量,剛好提供身體的正常消耗。
也就是說,他如果擁有足夠的能量,可以做到天天不吃飯。
出了他們家所在的街道後,陳平沒有直接趕往學校,而是轉道去了附近最大的菜市場。
能力既然發現,那自然是要全力使用,他還指望着早點打敗陳安安,擁有哥哥該有的地位。
身上的存款有限,不敢去早餐店浪,只能來菜市場看看。
有了這個能力之後,他懷疑自己很難再有錢。
「老闆,你們這裏什麼最便宜?」
陳平上來第一句話,就把賣麵食的老闆給整蒙了。
賣麵食的老闆是個四十來歲的胖子,上身穿着破了幾個洞的白色體恤,胸前掛着印有太太樂雞精的圍裙,上面沾了不少麵粉。
聽到陳平的話,胖老闆愣了一下才,放下手頭的麵粉袋子說道:「肯定麵粉最便宜了!你是要幹什麼嗎?」
「不幹什麼!我是要立馬能吃的那種。」
「那就饅頭了。」
陳平指着角落裏,用保鮮盒裝着的饅頭說道:「是這個嗎?」
「對。」
「怎麼賣?」
「一塊錢兩個!不過我先跟你說好,這饅頭有點涼,你最好先在微波爐里加熱一下。」
老闆好心的提醒了他一句。
菜市場和早餐店以及超市不同,它賣的東西大部分都是半成品,需要經過一定的加工才能食用。
就像這些饅頭,早餐店都是現蒸現賣,再不濟也是放在蒸籠里,一直處於保溫狀態。
而菜市場的饅頭,通常是加工好之後徹底放涼,才會拿出來賣,因為這樣不會有水蒸氣,可以存放更久。
兩者的口感和質量其實沒有多大差別,差別最大的地方是價錢。
這樣拳頭大小的饅頭在早餐店賣,通常是一塊錢一個,比菜市場貴上一倍。
陳平看中的就是價格,口感什麼的只能忍了,誰讓他囊中羞澀呢。好在他現在的情況特殊,不會出現發撐的感覺,如果他有意控制熱氣能量的散發,甚至可以時刻保持飢餓狀態。
這個異能毫無疑問,絕對是吃貨的神級技能,不僅怎麼吃都不會胖,還能讓胃口一直保持下去。
小時候他吃飯挑食,他母親最常說的一句話就是,「餓上三天,看你還吃不吃。」
人只要夠餓,土都能吃,更何況是饅頭。
「給我來十……不對,三十塊錢的。」陳平摸了摸口袋說道。
為了能夠儘快變強,他把自己所有的存款都拿了出來,總計230塊。
胖老闆稍微奇怪的看了他一樣,畢竟無論是從穿着的校服還是年齡,陳平明顯是個高中生,一個高中生買這麼多涼饅頭幹嘛?
不過胖老闆並沒有多問,找了一個大的膠袋幫他撿好,遞了過去。
「一共六十個饅頭,另外多送你兩個。」
「謝謝老闆!我下次還來你這裏買。」
「不用客氣。」
陳平交了錢之後,提着接近十斤的饅頭往外走,剛走沒多遠,便被洶湧的人流擠到了一邊。
「快快,前麵攤位有血牙豬肉出售!」
「給我來半斤!」
「別搶!別搶!豬頭我要了!」測試廣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