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歌的人是誰呀?他為什麼要買這首歌?」
《無名》這首歌,他都讓嘎啦樂隊免費在酒吧唱了,也就是說對於這首歌的所謂版權,他是根本無所謂的。
高牧完全就沒有想過要靠賣歌來賺錢,這次這個兩萬多的買歌錢,真的天上掉的餡餅。
在內心深處,他甚至有點覺得這個買歌的人有點傻,竟然會關注版權。
「是我在港島的一個朋友,那天你走之後,我把《無名》傳給她聽了一遍,她當時就很感興趣。她是經紀人,買這首歌是給給她手下的歌手藝人唱的。我聯繫不到你,就自作主張答應了。」
上官敏濤輕輕的咪了一口飲料,餘光瞥到了高牧的身上。
「香港的啊,難怪難怪。」
高牧有些醒悟過來,之前的思維一直局限在內地了,要是香港那邊有人想買版權,他倒是並不會奇怪。
那邊市場畢竟比現在的內地規範不少,尊重版權是大家都有的覺悟,他們都會按照規則來操作。
只是。
「姐,你人脈夠廣的啊,香港的經紀人竟然都認識,厲害厲害。不過,她們花費兩萬買這首歌,會不會……」
「怎麼,兩萬買你一首歌你還嫌少嗎?你別忘了,在歌曲創作界你是一個無名之輩,不是金牌詞曲創造人,可不要要求太高了。」
上官敏濤明顯理解錯了高牧的意思,好好的給他分析了一下事實真相。
「姐,你誤會了,我可沒覺得兩萬少,而是覺得兩萬有些多了。」
高牧身體往椅子上依靠,擺擺手,他甚至懷疑對方給兩萬的版權費,會不會是因為上官敏濤,是看在她的面子上才給的。
現在的兩萬,真的可以算巨款,一般的人一年工資都沒有一萬,兩萬一首歌絕對的可以。
「兩萬不多,你不嫌少就好。」
上官敏濤輕輕的鬆了一口氣,高牧沒有覺得少就行,畢竟這個數字是她私下決定的,並沒有和高牧商量。
「嘿嘿,當然不嫌少了,我這可是白撿了兩萬塊錢。不過,我這首是國語歌,香港那邊的歌手一般都唱粵語,這首歌有適合的人唱嗎?」
「這些你就不用管了,使用粵語唱還是國語唱他們自己會解決。你只要收錢,只要簽署版權授予書就行。」
「等一下,我突然想起一件事。《無名》這首歌我也沒有版權,我沒有去註冊啊?」
高牧心裏一涼,他要是沒有版權的話,這兩萬塊錢就基本泡湯了。
「安心啦。我既然幫你在這裏面牽線搭橋的,這些問題自然也會幫你考慮到。所以放心吧,我已經用你的名義申請版權了。所以這錢,你安心的拿着就是。」
這三萬,還不是對方的付款,而是她提前給高牧的。
誰讓高牧喜歡做好事,做好事還破財,這錢不早點拿出來救命都不行。
運氣也確實是好,她今天一早就去銀行取了三萬,原本是要買東西的,現在正好先給高牧。
反正她不缺這點錢,明天再取就行了。
「濤姐,你真是我親姐,這都幫我想好了,我只能是說一聲謝謝!」
高牧騰的一下站起身,給上官敏濤來了一個真誠的鞠躬。
「哈哈哈,孺子可教也!」上官敏濤開心接受高牧的鞠躬「以後對姐姐我好一點啊!」
「那是肯定的,以後你的事就是我的事,我的就是你的,你的就是我的。」
高牧信誓旦旦的說道。
「你可拉倒吧!我的什麼時候是你的了。」
上官敏濤氣呼呼的說道。
「對不起,對不起,我沒說清楚。」高牧嘿嘿一笑「濤姐,申請版權的《無名》詞曲版本怎麼樣,要不要我重新整理一份出來。」
「不用,我不是聽唱過嗎?不需要,我送上去的版本絕對沒問題。你不是好奇我為什麼認識香港那邊的英語經紀人嗎?」
「嗯哼,對,你怎麼會認識的?」
「因為你姐我,以前也是一個歌手,還是創作型的。雖然不是什麼大明星,但好歹也是個會唱歌的人,聽了那麼多遍《無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