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晚叫我過來,是不是有地方想讓我幫忙?」
一小時後,陳達華到了。
他還不知道發生了什麼,或者預感到了,卻故意裝出輕鬆的樣子來。
「陳督察,看看這張照片吧。」
辦公室內。
呂澤和楊曉華坐在沙發上,二人身前的茶几擺放着一張照片。
「咦,這不是我嗎?」
陳達華拿起照片一看,笑道:「這是我幾個月前去菲賓度假,被人偷拍下來的吧?拍的不行啊,側臉拍不出我的面部立體感,早知道有人偷拍,我就摘下口罩讓他拍正面了。」
語氣輕鬆詼諧。
楊曉華看了呂澤一眼,好似在說:「果然和你說的一樣,哪怕照片擺在面前,陳達華也不會承認自己是熾天使。」
「陳sir,沒看出什麼問題嗎?」
呂澤笑問道。
「有什麼問題?」
陳達華一臉不解。
「當天下午,不,就在這張照片拍攝的半小時後,距離拍攝地點300米外的餐館內,菲賓著名**官被人當街射殺,兇手就是一個戴着口罩,穿着和你同款衣服的人。」
呂澤攤了攤手:「這不是問題?」
陳達華笑了:「這有什麼,我當天穿的是阿瑪尼藍色運動外套,這款衣服一個月要賣幾萬套,撞衫,說明兇手的品味不錯,你們總不會根據一個外套,一副口罩,就懷疑兇手是我吧?」
說着,陳達華指了指自己的耳垂下方:「開槍的兇手,有沒有這顆痣啊?」
現場根本沒有拍到兇手的照片,有的話也不用這麼傷腦筋了。
楊曉華不再提照片的事,而是換了個話題:「陳督察,不知道你去菲賓做什麼?」
「當然是玩嘍。」
「你們也知道,我是重案組的人,重案組工作環境很壓抑,所以我每次休假都會去國外散心,忘記自己的身份,當一個普通遊客。」
說到這,陳達華看向呂澤:「呂sir,我下周打算去馬爾代夫,你有沒有興趣一起去,減減壓?」
看着一臉笑容,渾不在意的陳達華,呂澤給了楊曉華一個意味深長的眼神。
楊曉華深吸一口氣,有種老虎咬刺蝟,無從下口的既視感。
迄今為止,他們除了懷疑以外,沒有任何實際證據能夠證實,陳達華與熾天使有牽連。
照片不算。
就像他自己說的,一張照片說明不了什麼,哪條法律規定港島警務人員,不可以去其他國家旅行。
要知道這就是一張普通照片,又不是拍到了開槍畫面。
說他是熾天使,就用嘴說啊?
陳達華也是警察,如果用嘴說就行他可要問一句了,以後辦案是不是都不用講證據。
「陳sir,不知道你認不認識梁伯?」
楊曉華話鋒一轉,哄騙道:「梁伯投案自首了,他說自己買兇殺人,僱傭了一個叫魯岳的人殺掉了塚本一郎,酬金是20萬港幣。」
「而這20萬港幣,據他所說是你在羅峰街購買軍票後給他的。」
「現在梁伯和魯岳都在警局,魯岳說他沒有殺塚本一郎,而且提供了不在場證據,你有沒有興趣見見他們?」
陳達華不說話,只是靜靜的看着楊曉華。
楊曉華被看的有些發毛,皺眉道:「陳sir,你在聽嗎?」
陳達華露出笑容:「這種小手段,我二十歲的時候就不用了,當然,我理解你們立功心切,迫切想要找出熾天使的心情,可你們別拿我開玩笑呀,這種玩笑不能開。」
「我根本不認識誰是梁伯,更沒去過羅峰街,如果你們不信,可以叫梁伯與我當場對質。」
「至於魯岳,聽都沒聽說過,這人是幹嘛的?」
對峙,梁伯屍體在停屍房呢,說不定已經火化了,怎麼對峙,問米嗎?
呂澤看出了陳達華的胸有成竹,不用想也知道這段時間內,陳達華一直在關注着梁伯,恐怕已經知道他老人家去世的消息。
所以現在的陳達華
第二百八十四章:真正的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