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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

較遠,比如林霄橫穿青桐鄉過來的這個名為新山縣,與坤寧郡之間的距離就間隔了一整個臨安縣。

    因此,普通人想到郡城去一趟,那可是更加困難了,往往要徒步行走五六個時辰。

    新山縣靠山,比臨安縣更靠山,整體生活條件不如臨安縣。

    林霄不打算再新山縣多做停留,但也沒有打算直接越過迅速離開,總得有一個過程。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問劍、問心、問路,路在何方?

    路就在腳下。

    如果步履匆匆,急急惶惶的要趕去哪裏,無疑會忽略掉路途當中的許多風景,不論好或者壞。

    新山縣也有分內外兩城,林霄走在內城的街道上,看着來往行人,看着巡邏街道的城衛軍,怎麼看都覺得新山縣的店鋪和街道比起臨安縣來,似乎差了一籌。

    就是一種感覺,僅此而已。

    林霄看到一個衣衫殘破的少年與一個衣着光鮮的人錯身而過時一個踉蹌,撞在一起,連連惶恐的鞠躬:「對不住對不住大人,我不是故意的……真不是故意的……」

    「滾遠點。」衣着光鮮的人看着衣衫殘破滿面污漬的少年,頓時厭惡道,一腳將他踢翻。

    少年就地一滾迅速起身憤怒的掃了那人一眼,但眼底卻有着難以深藏的驚喜,發足狂奔,那模樣好像是怕被追上來暴打一頓似的。

    林霄卻是嘴角微微一翹,腳步輕微的跟了上去,因為林霄清楚的看到,那少年是故意撞上那個衣着光鮮的人,並且十分嫻熟的掏出那人的錢袋還沒有被其發現。

    慣偷!

    一個技術嫻熟的慣偷。

    那麼他偷錢還有什麼目的呢?

    是像以往看過的那些小說裏面所寫的,還要養着一群無家可歸的孩子麼?


    如同一個俠盜?

    這就有趣了啊。

    但之後林霄就表示,小說的內容也不一定是真的,還會騙人。

    並不存在所謂的一群無家可歸的孩子,甚至連一個也沒有,那少年先回到自己的家裏,洗漱一下還換上一身乾淨整潔的衣衫,帶着偷來的錢袋消費去了。

    沒錯,他去消費了,先是到新山縣最大的酒樓點了最貴的食物,吃飽後,竟然走向了青樓。

    簡直刷新了林霄的三觀。

    「你該去的地方是城衛署。」林霄出現在那少年面前,不徐不疾說道。

    「你是誰?我不認識你?我要去哪裏關你什麼事?」少年先是嚇了一跳,旋即滿臉兇狠怒視林霄一連三問。

    「是你主動到城衛署自首,還是我將你押去。」林霄給出二選一的選擇。

    「我自己去。」少年眼珠子一轉立刻回應道,旋即一轉身,先是慢慢的往前走出幾步,猛然身形靈巧的拐入巷子,發足狂奔,那速度,一般同齡人可難以追得上,一邊狂奔一邊還暗暗得意。

    想對付我,還早得很。

    當他衝出小巷子時卻猛然頓住,眼眸縮放,旋即咬咬牙,又立刻轉身,轉身的剎那,卻又看到林霄出現在面前,形若鬼魅。

    「你到底想怎麼樣……」少年一屁股坐下,帶着哭腔吼道:「我就是一個沒爹沒娘的窮苦孤兒,為什麼你們都要欺負我……」

    「去城衛署。」林霄就那麼淡定的看着,不徐不疾說道,絲毫不為所動,因為林霄從之前就看到這個少年的一切行動,或許對他過往的經歷不夠了解,但只憑着眼前所做所為,那就足夠去城衛署接受懲罰了。

    偷盜,就是犯罪,如果是俠盜行為,加上被偷之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態度如此惡劣,林霄倒是不會管那麼多,人無完人,不說別人,就算是自己,也有自己的缺陷和毛病。

    但沒有如果。

    「不去,去城衛署,他們會打死我的。」少年不再假哭,反而怒氣沖沖的吼道。

    「我陪你去,該怎麼判就怎麼判。」林霄的語氣十分堅決,不容置疑。

    不管少年如何撒潑打滾如何反抗,統統無用,最終還是被林霄帶去城衛署,城衛署的人一聽是偷盜,直接就是一巴掌甩過來,少年只是普通人,而城衛署至少是外鍛,一巴掌過來幾百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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