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榮,技術創新不斷湧現。
汽車製造領域最大的亮點來自於一家德裔公民建立的機械廠,這家工廠叫做「飛馬鋼鐵構件公司」,原本是專做汽車底盤大梁的企業,為福田和星輝汽車廠供貨。
這家公司的老闆弗雷德里希-史密特是一位資深高級工程師,原本是定居在美國底特律的德裔公民,有着20多年的從業經驗,後來被澳洲蓬勃發展的汽車工業所吸引,意識到這是一個空前的發展機會,所以來到澳洲開設了這家製作汽車大梁的企業。
為了獲得平等公民待遇,避免企業在稅收和工商各方面受到歧視,弗雷德里希-史密特放棄了花旗國公民,而選擇入籍大洋帝國。
在企業運營中
運輸材料合成品經常需要用到重型拖拉機載貨,無論是小4輪拖拉機還是重型拖拉機,弗雷德里希-史密特先生都感覺到使用不方便。
無他,這些拖拉機歸根到底都屬於農用機械,從設計之初,壓根兒不是為了長途貨運而準備的,一些胎裏帶的毛病相當嚴重。
比如說耗油量大,燃燒不完全,沒有考慮長途運輸的玻璃風擋,人機功能差,駕駛環境惡劣,零部件易損易壞等等,並不符合使用要求。
每天,廠里的拖拉機駕駛員都是一身油膩,滿臉黑灰,一雙手永遠是黑乎乎的,長途運輸更是受罪,拋錨在半路上是常事兒。
因為設計原因,拖拉機上裝備的水箱一般較小,對機器的冷卻能力差,水箱基本上運行一兩個小時就要加水,否則就會造成發動機過熱。
這在農場裏不算個事兒,反正都在家門口,隨便就能找到水塘和溪流。
但是在長途運輸中,哪裏能夠隨處找到水?
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兒。
還有拖拉機制動能力差,長途運輸中的頻繁剎車,經常會造成摩擦片報廢,這種問題根本沒有改進的餘地,只有多準備零備件更換。
正常來說,拖拉機的使用不會太頻繁,一般都是農忙的時候用的多一些,農閒的時候就保養,作為農業機械是足夠使用了。
但是作為長途貨運使用,一年到頭都不歇腳,各種毛病就層出不窮,弄得人頭都大了。
因此,弗雷德里希-史密特先生萌發了設計一台專用貨車的想法,從社會物資運輸需求來看,這種新型產品應該大有市場。
考慮到研製一台貨車所需花費資金不菲,1898年6月,弗雷德里希-史密特先生以「飛馬鋼鐵構件公司」名義,向帝國科研扶持基金申請了項目,得到一筆3.5萬金洋的科研扶持資金。
弗雷德里希-史密特立馬組建了研發團隊,開始着手貨運汽車的研究,並且在1899年和1900年先後兩次得到追加科研預算,成功研製出了一款1.5載重噸汽車。
該項目得到德裔社團大力支持,且順利拿到了皇室家族基金注資,用於添置設備,購買場地和擴大廠房,在1901年初生產出第1台量產型貨車。
「飛馬鋼鐵構件公司」因此改名為「寶馬汽車公司」,這一款1.5噸寶馬汽車乍一投入市場,便受到了市場的熱烈歡迎,訂單如雪片般飛來。
同樣這個新領域,也引起了其他眾多汽車廠家的關注,紛紛斥資開始研發屬於自己的貨運汽車,這就是後話了。
寶馬汽車採用了1.6升直列4缸汽油發動機,使用了創新型的大水箱,通過水泵強制換熱,極大的減少了因為發動機過熱而造成的各種故障,在汽車發展領域走出了大大的一步。
該車裝備小型直流發電機,在汽車運行中可以發電,為汽車的兩盞大燈照明提供電力,極大的增強了夜間駕駛的安全性,這又是一個創新性的發明。
最關鍵的是,這輛車將駕駛區與貨運區徹底分開,為駕駛員裝備了風擋和車廂,哪怕下雨也不用擔心被淋成落湯雞。而且還裝備了一個手動雨刮器,駕駛員可以在裏面用手來回刮雨,下雨天依然可以行駛。
種種優點,讓1.5噸寶馬貨運汽車乍一面世,便受到了廣泛歡迎,各種訂單紛至沓來,取得了巨大的商業成功。
「洛克斯,這個月能生產多少輛車?」
「史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