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雞皮疙瘩,如果真的這樣,也太可怕了。
這個世界沒有什麼事情是絕對的,如果說在沒有人發現的前提下,去投毒,而且還是那種慢性的藥,這一開始對方指使一個人去干,開價是一百萬,對方不願意,但是如果是一千萬,甚至兩千萬、三千萬,五千萬呢?金錢的數字越來越大,而且還是那種先給一半定金的那種,那麼保不定有人真的鋌而走險,因為如果投毒之後,這種慢性的藥沒有被人發現,以為是自然死亡,那麼這個投毒的人肯定會逍遙法外,拿着幾千萬走人,這都是有可能的。
有錢能使鬼推磨,何況毒的也不是自己的親戚朋友,就算是親戚朋友,有的人為了錢都可能大義滅親,這種事情真的說不準的。
洗過澡出來,我安慰周若雲,說也許是商業競爭,人家只是竊聽,讓她不要再往壞處去想。
但是周若雲的話提醒了我,我覺得廚房和冰箱裏,只要是當初方姨帶回來的都要去處理掉,那怕是生活用品,調味品,也必須要全部買新的。
雖然這聽上去好像有些過於小心了,但是該做的還是要做。
第二天一大早,我起得很早,開始收拾,將這些東西全部裝進膠袋丟掉,然後全部網購新的,油鹽醬醋,就直接小區的自動售貨機購買。
這邊全部搞定,我心下一定,這才開車出去,電話打給了林森,和林森約在一家咖啡廳。
「陳哥,怎麼突然找我了?」林森走進咖啡廳,在我對面坐了下來。
林森對於跟蹤,反偵察,有一定的經驗,本身也是做這一行的,他幫過我幾次,如果是在濱江,我會找林強,但是在魔都,我肯定會找林森。
林森、阿倫、阿倫,可謂是我心中的三劍客,這三人做事麻利,靠譜,而且和我跟沈冰蘭的關係也都不錯。
「林森,我被人竊聽了,竊聽器都裝在我家裏了。」我坦白道。
「什、什麼?這是多久的事情了,你之前不是說去濱江了嗎?」林森吃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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