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政府。市長也可以不鳥州長,在中國人看來,這似乎不正常。
遼東的政務院對於各州、各州的管轄其實是扁平化,遼東的州下面沒有縣,可以說,州,只是相當後世的縣級市。包括遼東、呂宋、台灣,瓊州,實行的都是一部法律。
絕大部分百姓,都於官府收稅表示理解,在傳統概念里,種地納糧天經地義,從來就沒有不納錢糧這一說。
無論是遼東、台灣、呂宋包括瓊州島境內的土地都屬於全旭私人所有,農民們名義上擁有對土地的所有權,不過這個權利根源卻是來自全旭。
全旭將遼東的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分割開來,與後世一樣,農民只有使用權,卻沒有所有權,遼東的百姓,只是佃戶而已。
崇禎對於遼東的見聞,一切都是顛覆的存在,就像現在,復州灣附近的青山鎮就發生了一起嚴重的命案。
四名喝醉酒的讀書人,闖入一名青山鎮一名居民的家裏,這名居民只是一個寡婦婦女,獨力帶着一個兒子生活,她的丈夫並不是軍人,而是一名船廠的工匠,因為得了肺癆,去年的冬天死了,這名寡婦長相非常漂亮,是十里八村有名的美婦,當然不可避免傳出一個風流韻事。
這名寡婦非常有錢,因為她的丈夫在死之前,是船廠的一名技工,他發明了一種膠合材料,可以避免船體滲水,因為這個專利,應用在幾乎所有海船上,僅僅技術的分成,每年就有多達一千六百餘兩銀子的收益。
而且這名寡婦並沒有做吃山窮,而是經營一家蔬菜豆腐店,說她腰纏萬貫絕對不是誇張,在四名醉酒的讀書人夜裏進入寡婦的家裏,被寡婦拿着左輪手槍擊中四人,其中兩個心口中彈,當場死亡,一名小腹中彈,與翌日的清晨不治而亡,一人則被柴刀砍中了胳膊和腹部,治了三天以後,因為傷口感染死亡。
這件案子因為出了四條人命,傳播非常遠。
因為涉及了讀書人這個特權階級,這四名來自江南的讀書人,家裏都非常有錢,打官司,非要這名女人償命。
遼東的案件審理,都是公開的,不存在後世什麼為了當事人的名譽問題,不公開審理,崇禎作為皇帝,認為這件案子根本就沒有審理的必要。
作為婦女,連殺四名男子,無論是什麼原因,死罪一條,更何況這四名讀書人並沒有給婦女造成什麼損失,只是打碎了女人家裏的三隻花瓶,幾個碗碟,推倒一張桌子,損失不足掛齒。
然而,公開審理的結果,卻讓崇禎大跌眼鏡。
被告劉沈氏,正當防衛,原告邱樹生、陳廣智、沈少白,張志博四人包賠劉沈氏射出子彈十二發,合計十二兩銀子,屋內損失的花瓶、碗碟共計三兩四錢銀子,賠償劉沈氏精神損失一百八十兩銀子,其子劉俊,精神損失一百二十兩銀子,合計三百一十五兩又四錢銀子。
這個結果讓崇禎非常難以接受,就算是被告劉沈氏所述,死者邱樹生等四人是意圖侵犯她,她算是正常防衛,可問題是,四個人死了,而且劉沈氏也不差錢,怎麼也要出於人情,給予四名死者喪葬費。
造成這個結果,四名死者聘請的訟師自然不服,提出反駁,聲稱四人只是因為醉酒,走錯了房間,僅此而已。四人死者手無縛雞之力,自然不會對劉沈氏造成什麼威脅。
法官面對訴師的質疑,直接問道:「先不說有沒有做出威脅女主人的舉動,正常情況下擊斃非法闖進自己家的人是合法的吧。該是誰的責任就是誰的責任,執法者的任務不是和稀泥,而是伸張正義。醉酒並不是犯法的藉口,更不是逃避責任的理由,陳訟師,鑑於你違背道德和良知,助紂為虐,為虎作倀,失去了作為訟師的職業道德,本法官現在宣判,開除你訟師的職業身份,限你半個月內離開遼東,逾期不離開,後果自負!」
這個結果,讓崇禎感覺難以接受。
然而,參與觀禮的百姓興奮的歡呼。
幾名讀書人的僕從和家屬提出質疑,結果那名年輕的法官,揚起錘子,砸在案几上,當庭宣佈:「爾等質疑可以向金州最高法提出訴訟,沒有結果之前,執行本庭院宣判,限四名家屬在半個月內,向劉沈氏支付三百一十五兩四錢銀子,逾期不支付,將以年息百分之二十的利息進行
第六六一章無限正當防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