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不是有人刻意謀害,但也並非完全是意外。
使用電擊來刺激肌肉反射,已經有研究表明,對人體是有副作用的。
可是生產這種機器的廠家,卻隱瞞了這個研究報告,並極力鼓吹電擊法的突出效果。
而李小龍自己也早就有了病灶,如果沒有外來的刺激,慢慢發展,或許會被發現,能夠治癒,也可能發現的時候已經晚了,最終還是病死。
可有電擊設備的刺激,李小龍的病灶急劇發展,根本沒有發現的時間,就爆發出來,導致他死在了機器上。
客觀的講,李小龍只是被偽劣產品給坑了,如果他自己沒有病灶,頂多就是有些副作用而已,根本不會致命。
問題就在於,生產設備的廠家,才剛開始推廣產品,李小龍是最早的試用者,這就有點說不清楚了。
你明知道電擊法有副作用還給李小龍使用,不是想謀害他是什麼?
就算不是想要李小龍的命,也是想讓他變成廢人,再沒法比賽、演電影了。
更嚴重一點,生產廠家是不是知道李小龍有隱疾,故意用這種方法弄死他?
這些問題完全是沒法查證的,廠家怎麼想的只有他們自己知道,如何能證明他們的真正想法?李小龍的隱疾也是一樣,李小龍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有隱疾,廠家又是怎麼知道的?
最終,駱天明只能將結果交給李小龍的家人,也就是琳達,讓她來決定怎麼討回公道。
由於沒有確切的證據證明,廠家是可以謀害李小龍,所以琳達只能以偽劣產品坑害消費者的理由,將廠家告上法庭,索取巨額賠償。
以李小龍的名氣,以偵探們查出來的證據,廠家肯定是要賠償的。唯一不確定的是,到底要賠償多少錢而已。
但不管賠多少錢,這個廠家都死定了,絕對沒人會再買他們的產品了。
在李小龍的真正死因鬧的沸沸揚揚時,自由搏擊大賽的決賽也有了結果。
毫無意外的,萬若男輕鬆得到了冠軍。一個個牛高馬大的參賽選手,都敗在了一個嬌小秀氣的女孩手裏,讓無數人跌碎了眼睛。測試廣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