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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我們只要錢(求加入書架)

是最優質的一個,屬於讓御木貝珠寶撿漏了。

    何況……山野半藏眼珠子轉動。如果打算動用後面一系列的營銷計劃的話,就不能選牌面太大的巨星,會起反作用的。

    林夢瀾這種有過污點的藝人,是最佳選擇,簡直是專門為御木貝珠寶打造的一般。

    就憑最後這一點,價格的問題,不是不能談。

    但……這個陸陽居然敢叫的這麼高,這倒是讓人意外。

    他不可能看得到御木貝珠寶的最後一步,他叫這麼高的價格,估計就像他說的那樣,想要為林夢瀾博一個最高代言費的噱頭吧?

    好,既然你要噱頭,那我就給你噱頭。

    眨眼之間,山野半藏已經思索完畢,他開口道:「兩千萬終歸還是太離譜,即便是一千萬,我們都有更多更好的選擇。」

    「當然,你說的也很有道理。能夠和你這樣聰明的夥伴合作,會讓我們省很多麻煩。這樣吧,一千兩百萬一年,按季度支付。」

    「但是代言規格要下調,不然我不好向總部交代。從產品代言人下調到品牌摯友吧。」

    品牌代言人、品牌大使、品牌摯友、品牌活動推廣,這是四個不同的級別。


    品牌代言人按照產品登記劃分,又有全線產品代言人、指定產品線代言人、指定系列產品代言人、具體產品代言人之分。

    御木貝珠寶之前給林夢瀾的就是具體產品代言人的合同,大小也是個代言人,是有配套的線下硬廣的,花費不小。

    可現在,就變成摯友了,就可以把硬廣省下的錢拿來補貼代言費。一來一去,花費比原來高的有限。

    「最少也要品牌大使,不然內地市場不認。」陸陽就這個問題和山野半藏爭論了一會兒,最後確定了品牌大使的合同規格,要求對方投放電視廣告等細節。

    其他方面,一年一千二百萬的天價代言費用,分季度支付。

    這個代言一旦公佈,勢必會在娛樂圈掀起一股滔天巨浪。

    這絕對是近年來內地第一天價代言!

    到時候,不知道要引發多少爭議和討論。

    合同理順之後,其他的一切就都很簡單了。雙方當場簽訂了合約,宣告合作成功。

    然而就在大家要以這樣愉快的心情離開的時候,陸陽突然問了一句:「對了,之前那個給錯我們文件的員工,你們會如何處理?」

    山野半藏的面色一僵:「他會被調回霓虹,他的失誤讓公司蒙羞,他不適合在這邊工作了。」

    陸陽點了點頭,笑容清晰可見:「不愧是霓虹大企業,真的是讓人望而生畏,心生敬意。佩服!」測試廣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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