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可言的,但是卻又實實在在存在……
這件事情的責任,其實並不在那個外鄉人的身上,但是外鄉人卻又是村民們發泄怒火唯一的一種渠道!
畢竟,野獸這種東西,是不能發泄任何怒火的……
同樣的道理,天災也是如此……
人們在遭遇到巨大地震的時候,往往第一時間想要譴責的對象,並不是大自然的無情災難,而是那些地震局的人,他們覺得,既然是地震局,就應該要具備有提早預警地震的能力,而沒有做好這件事,自然就是相關部門的責任……
當然,不得不說,這種責問本身,也並不是毫無道理可言的……
至少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發生地震而沒有任何預警,本質上來說,確實是有一部分地震相關部門的責任的……
但是實際上,最大的責任,說到底還是大自然的法則本身而已!
然而,沒有人可以追究大自然的責任,於是就下意識的想要將怒火發泄到具體的人身上……
說到底,無非就是一種遷怒而已……
比如說,像是醫生救不活必死的病人,警察沒有抓到該死的殺人犯,很多時候都會淪為譴責的對象,甚至有些時候,對於他們的譴責本身,甚至超出了對於那些犯罪者肇事者的譴責……
本質上來說,人人都知道這樣的譴責是毫無道理的,但是卻又實實在在的會產生這樣的情緒……
天災和人禍之間,雖然都是災難,但是人禍卻是可以被追究的災難,而天災卻並不能,也就是因為如此,所以當天災和人禍相互結合的時候,人們總是更加注重於將自己的怒火傾瀉在人禍的部分之上,很多時候往往只是遷怒而已……
同樣的道理,老人被人撞了,內心之中自然是有怒火的,而在肇事者不明的前提之下,有一個相關人士冒出來,他們自然是要牢牢抓住不放的,至少在真的肇事者出現之前,他們需要有一個內心之中宣洩怒火的出口,需要有一個替自己家人承擔經濟責任的對象,於是誣陷或者默認,就自然而然的成為一種理所當然的行為……
很多時候,這樣的行為當然算不上是善良,但是卻也並不是純粹意義上的邪惡,更多的只是一種在中立層面上利己的行為而已!
是的,利己的行為而已!
在人道秩序之中,人的行為總是偏向於利己的!
只要做一件事情,對於自己來說有一定的好處,並且不存在太多的風險,就會有許多人對此趨之若鶩……
而如果好處足夠大,而需要承擔的風險又小得多,自然而然也是會有人願意去嘗試的!
舉一個的簡單的例子來說……
賭博大家都知道是一個危害性很高的娛樂活動……
很多自律性比較強的人,都幾乎從來不參加任何的賭博活動……
這個世界上絕大多數的人都知道十賭九騙的道理……
然而,即使是賭博這樣的行為,只要籌碼和獲利之間,達到一定的比例,就一樣可以吸引人進入牌局之中……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
正常的賭博,往往是百分之五十的概率,買一賠一的……
這是標準意義上的賭博,而職業的賭徒,可以通過自己的賭博技術,將這個比例向着對自己有利的方向調整,比如說他們可以通過各種計算來提高自己的勝率,像是二十一點之類的遊戲,通過計算消耗掉的牌的大小和點數,其實是可以計算出自己下一張牌出現大牌和小牌的概率的,只要自己的記憶和計算能力足夠出色,哪怕是二十一點這種相對無腦的賭博遊戲之中,也一樣可以讓賭徒們大賺一筆……
而如果是普通人去賭,他們的勝率往往是遠遠低於百分之五十的,哪怕賭場方面自身不進行任何作弊的行為,閒家輸錢的概率,也總是比莊家要大得多的……
而賭場本身也總是能夠保持盈利狀態的……
說到底,賭博究竟是不是值得,本質上來說,還是看綜合了一切考量之後的獲利率來定的!
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幾率,可以獲得原本籌碼的雙倍,那麼就是一次標準的賭局……
而如果
第一千九百六十六章 所謂人道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