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是真的想「與民同樂」,不想被認出來吧。
「您這麼好興致,也來看燈啊。」這就屬於沒話找話了。
「本來是看燈。」高闖哼了聲,「結果看到了你。」
不知是不是毛領子擋着半邊臉的緣故,他的聲音沒有平常那麼冷,「你就這麼不拘小節,不拘一格的嗎?」
「您看到了?」肖絳訕訕。
說反話,諷刺人就沒意思了吧?
高闖卻沒回話。
他何止看到,他從頭看到尾。打從這女人一進玉門大街,他就注意到了。
本來是帶着孩子們出來逛逛的,沒吃成元宵家宴,好歹是個補償。
儘管他本身不喜歡這些,也不喜歡熱鬧吵嚷,但他是燕北的王,更是一家之主。平時忙於軍務國務就算了,年節時也該有點樣子。
可是孩子們跟他出來雖然興奮,卻也拘束,規規矩矩的都不像他們了。
所以他說決定站在街口等着,放孩子們自由去玩,過一個時辰再會合。反正有府衛暗衛跟着,勝京的治安又一向好,他也沒什麼擔心的。
哪想到小的才走,就來了一個大的。
而且這個大的比那幾個小的加起來還要鬧騰!
她才燙傷,都不避諱一下,像小孩子那麼貪玩的嗎?
他不知道自已是怎麼跟上的,但她那半點不端莊的樣子讓他皺眉,卻莫名其妙的吸引着他的心神,跟着走了很久。
而聽高闖這樣說,肖絳就有點慚愧,尷尬得腳趾能把地面摳出個洞來。
「確實太放飛自我了哈……」
轉念一想又不對:她又不是他的真王妃,為什麼要端着架子?再說這街上的人根本也不認識她。
再轉念一想:她畢竟還佔着名份的,做人要有職業道德。就像演戲,演什麼也得像什麼呀。關於自我,下了戲再說。
再說身為敵國公主,用來侮辱燕北王的工具人,高闖待她實在仁致義盡。
不但沒殺她,沒虐待她,還很不錯噠。
所以能配合的,她也應該盡力配合才是呀,哪怕是表面上的。
「我這就回去,以後絕不做給王府丟臉的事。」
認錯要快,堅決不改。
小孩子才會委屈,成年人都執行以上方針。
然而她才轉過身,想從高闖身邊繞過,打算快閃,高闖卻長臂一伸,「那個糖呢?」
「您喜歡?」肖絳愣了半天才意識到什麼,倒有點驚訝。
「不喜歡。」高闖向來面無表情,現在連臉都只剩下半張,更沒有表情。
但他說的話就帶着股命令勁兒,還是讓人不敢反抗那種。
「徵用了。」他又補充了句。本書首發來自,第一時間看正版內容!測試廣告2
078 被電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