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剛想回它一個「好」字,卻見一群小孩兒蹦着跳着從一旁跑來,為首的那個手裏拿着一根狗尾草,一邊跑一邊裝模做樣地朝後面揮動着,口中高聲道,「溺子惡俗,殊可痛恨,着嚴行禁革。」
後面跟着的六七個小孩停下腳步,垂首而立,肅然答道,「臣遵旨,臣領命。」
一唱一和,竟像真的在朝堂上一般。
戲演完,幾個小孩兒又朝前跑去,口中唱着:「我聞人溺水,慘狀不可睨。力掙不能免,石人亦汗泚。莫謂子無知,但口不能語,性靈已具備,貌與親宛似。生我者何人?父母天地比。殺我者何人?即我父母是。」
他們一路唱一路跑,一會兒就沒了人影,可那歌聲卻留了下來,在幾人心頭悠悠轉了幾圈,慢慢沉澱下來。
「生我者何人?父母天地比。殺我者何人?即我父母是。」桑將這話重複了一遍,輕聲道,「這首歌謠講的是溺嬰之事嗎?」
趙仔邁眼中蒙上一層悲憫,「溺嬰以前在這裏是最常見不過的事情,幾乎家家戶戶都有涉及,我兒時曾聽父親那位說過,一些婦人們甚至結伴到溪邊溺子,邊說笑邊殺死自己的親生骨肉。所以朝廷的法令明文規定禁止殺嬰,各省巡撫更發出了禁令,明確指出凡父母故意殺害新生兒則犯有謀殺罪,應根據法律判處杖責六十和一年的流放,如此才漸漸止住了這種勢頭。」測試廣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