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搞到霰彈槍這種威力的大傢伙,還得是截短款的衍生版本,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根據我們公安的數據...」
降谷警官也附和着說道:
「曰本歷年發生的霰彈槍槍擊案中,幾乎就沒有是短管霰彈槍作案的。」
「因為這種截短霰彈槍普通人的確很難弄到手。」
「那些槍擊案中最常出現的霰彈槍,還是各種獵槍。」
曰本雖然禁槍很嚴,但在打獵用槍上卻管得相對較松。
所以民間保有的獵槍數量很多,而這些能從正常渠道購買的獵槍,無一不是那種體積龐大的長管霰彈槍。
「對...」降谷警官分析道:「兇手用的,應該就是這種長管獵槍。」
「這樣一來,他從現場帶走彈殼的行為,就更加容易理解了。」
民間人士雖然容易弄到獵槍,但這些合法獵槍的槍彈痕跡數據在相關部門那裏都是有備案的。
如果兇手用的是合法備案的獵槍,那他要是不把彈殼從現場帶走的話...
警方就能直接從彈殼上體現的槍彈痕跡特徵,找到這個兇手。
順着這個思路...
他既然特地帶走了彈殼,就很有可能用的是合法登記的獵槍。
不然如果他用的槍是黑槍,就算把彈殼留在了現場,警方也沒法從茫茫人海中把他找到。
「嗯...」
「既然這種猜測是最有可能的。」
林新一仔細想了一想,說道:
「那我覺得,兇手應該和死者認識。」
「他們不僅認識,而且還都熟悉那個案發現場的位置——」
「他們有可能,是約在那裏見面的。」
「這...」降谷警官有些無法理解林新一這跳脫的思維:
大致猜出兇手用的是長管獵槍,怎麼就能判斷出,他是和死者約在案發現場見面的。
而不是提前在山外會合,一起進山的呢?
「很簡單。」林新一笑了笑:
「長管獵槍體積太大,如果帶在身上,是不管怎麼藏都藏不住的。」
兇手小心收拾現場、不願警方發現死者真實身份的表現,已經暴露出他和死者存在社會關係,害怕警方通過死者身份查到自己的警惕心理。
而發現屍體的位置在深山之中,只能靠腳走。
搬運屍體可是一個力氣活。
一個正常人是沒辦法把一具一百多斤的屍體,從山下搬到重重深山之中的。
所以案發現場大概率就是陳屍現場。
死者是活着進了山里,才被人在那裏用槍打死的。
當然,這個結論還有待後續的現場勘察考證——如果林新一能從陳屍現場發現霰彈的鉛丸,那就更加能證明他的觀點。
而現在,順着這種可能性最大的猜測往下推斷:
「降谷警官,你想想...」
「假設兇手是提前和死者在山下會合的。」
「那如果你是死者,你看到一個和自己因為巨額贓款而產生矛盾的熟人,身上背着一把再明顯不過的獵槍,邀請你和他一起鑽到深山老林里『單獨』談話...」
「你還敢進山麼?」測試廣告2
第530章 論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