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個眼鏡,看起來很溫和,很年輕,走在街上,沒人會想到她已經四十多歲了。
看見林藝進來,宋青率先起來打招呼,
「林藝來了,坐吧」
旁邊還有助理在,宋青還是直接站起來打招呼,這種待遇,林藝感覺還是很舒服的,沒有那種高高在上的感覺。
趕緊走過去,說道:
「宋總,您太客氣!」
兩個人又互相聊了幾句,宋青直奔主題,
「林藝,客套的話我就不多說了,我想你也知道,找你過來是為了讓你簽我們公司。」
說完之後,旁邊的助理給她遞了一個文件,
「我知道有很多公司都找過你,其中不乏一些一流公司,我們就不必相互試探,這是合同,你可以看一下。」
林藝接過合同開始看,也不是一兩家公司找過他了,直接點最好。
合同上主要的內容是:
林藝以後發歌,公司可以給推廣,製作費用也由公司承擔,一年三個B級資源,也可以兌換成一個A級資源。
資源可以用來參加綜藝,找金牌詞作人給他寫歌,如果以後想進影視圈,也可以給他找劇組等等。
林藝在合約期間和公司是五五分賬。
這種待遇差不多是二線藝人才有的,關鍵是合約只有五年。
林藝有點心動了,待遇還不錯,限制也沒那麼苛刻,沒有那種「一年給公司創造多少營收之類的」之類的條款。
看完之後,林藝又接着和宋青對合同上的條款開始討價還價;
儘量讓自己變得更加輕鬆,限制更少。
比如說:「簽約之後,按照公司的安排進行.....」
林藝改成了,「公司給林藝提供.....林藝可以自己選,如果他對公司安排的資源沒看上,可以指定,公司去聯繫......」等內容。
其中的差別可大了去了。
但宋青也沒有過多的討價還價,就同意了。
林藝還說了學校不同意學生大二就參加娛樂圈裏面的活動,他想大三之後在按照公司的安排。
這幾乎是白白浪費一年的合約時間。
但宋青也只是說,大二這一年林藝如果發歌,公司可以推廣,但這一年的三個B級資源就沒了。
反正,合約經過改動之後,對他的限制已經非常小了,但宋青還是同意了。
林藝感覺就離譜!
娛樂圈怎麼有「慈善公司」了。
沒看到旁邊的助理對林藝已經怒目而視了,估計心裏在罵林藝了;
如果都這樣了,林藝再不簽約真的就是不知好歹了。
簽約當然不會就現在簽了,合同改了之後還需要重新擬定。
更何況,林藝再怎麼樣,也知道帶個律師去簽約吧,萬一有什麼合同上的漏洞他沒注意到,律師檢查合同的時候也可以提醒他。
談完之後,宋青讓助理去叫人上菜,本來是來吃飯的,結果談着談着,都已經一點了。
林藝很想問宋青開公司是不是做「慈善」的,問她為什麼對他的合約這麼寬鬆,是不是有什麼「陷阱」。
正開口問,
「宋總....」
宋青就打斷了他,
「都一個公司的,以後叫我青姐吧!我知道你要問什麼。」
接着又笑着開口道:
「我知道你現在能作詞,能作曲,能編曲,能彈鋼琴,而且水平在學校專業學生裏面排行前列。」
「那可是華音,知道這個消息之後,我猜測你寫出『父親寫的散文詩』這首歌應該不是偶然。」
「而且,你最好的能力是唱歌。」
「程力說,他從你的老師白教授那裏知道,你的嗓音天賦在世界上是罕見的那種昂,我提前給你投資有什麼毛病嗎?」測試廣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