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你房俊乾的?」
房俊不理他,看着李承乾道:「陛下您看,這老東西是萬萬不會認賬的,所以微臣乾脆直接去他府上,若非李君羨先到一步,這會兒微臣已經讓他簽字畫押承認罪責了。」
李承乾無奈道:「捉賊捉贓,捉姦捉雙,總不能單憑李少康一人之供詞便給襄邑郡王定罪吧?」
如果李神符是什麼阿貓阿狗也就罷了,隨便房俊去折騰,大不了事後御史台彈劾一通,也動不了房俊分毫。可李神符畢竟身份不同,輩分高、資歷深,除非在刺殺現場將其心腹就地擒拿,否則是不可能逼迫其認罪的。
況且就算認罪又如何?
畢竟房遺直又沒死
很多事情其實看的並不是對錯,而是後果,如果後果嚴重,為了平息輿論,沒錯也是錯的,反之如果沒有什麼嚴重後果,錯的也是沒錯。
律法白紙黑字,看似劃出了一條線,清楚的表明了什麼事可以干、什麼事不能幹,實則字裏行間有着很大的商榷餘地,絕不是非黑即白、非此即彼,靈活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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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68章 御前對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