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速中文網 > 軍事小說 > 上杉的野望 > 第一五〇章 宅間上杉家法度綱要(上)

第一五〇章 宅間上杉家法度綱要(上)

,處以竹鋸之行,每一位看到罪犯的都可以用竹刀傷害罪犯。

    第七條:有關夜晚不明人物進入住宅,房屋所有人將其殺死無罪,就算是親戚,如女婿之類的來拜訪,沒有提前向奉行或是目付報備,而被殺死,亦無罪。

    第八條:關於鬥毆,先動手者,有領地將罰一成,後動手者也將罰沒領地半成領地,並且後手受傷,先手將賠付醫藥費。

    若沒有領地,先手將罰錢一百貫以上,後手也罰五十貫,後手受傷,先手要賠付醫藥費。

    所以兩者有紛爭應該上交評議會,進行訴訟,不可私鬥。

    若是十四歲以下的少年鬥毆,不以論罪,但是先手必須賠付後手醫藥費。

    但是若有長輩介入,兩者皆要論罪。長輩罰沒領地,小輩賠錢。

    第九條:有關被官無故侍奉二主,被官的職位也應該由國主進行剝奪,其餘人無權奪取此人職務。

    另外在引渡犯罪被官時,被官畏罪潛逃,可由舊主進行追捕,若是有人偏袒,偏袒者同罪,若有冤屈,可上訴評議會。


    被官因為品德有失,或是失儀等小罪被追究,逃亡二十年後,不再追究罪責,但是因為失職引起重大後果,導致主家損失的,亦或是犯下重罪的將繼續追究罪責。

    第十條:關於借貸,利率按照借條來,但是最高不得超過本金三成,比如借貸後,一年利率為一貫,第六年償還本金以及利息錢六貫。

    若是無力償還,上訴評議會,在進行強制還款。但是借債人不得私自催債,並且以暴力進行催債,否則國主有權將債務取消。

    若是欠款者在其他領主領地內,需要知會當地領主。

    第十一條:對於因為奉公而貧困的領主,國主可以對其進行一次性的補助,若第二次,國主可以進行有息補助,第三次將沒收所領。

    第十二條:守護不入地以及寺社不入地,本家法度在領國任何地方都可以施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違反法度條例!即便躲入守護不入地和寺社不入地也沒用。

    兩地沒有特權,也在本家管理監督之下。

    若是兩地接納違反條例的罪犯,請不要介意上杉家進入抓捕罪犯,若有反抗,大軍征討!

    領地每年也要進行檢地,一經發現有超過規定的領地都會被沒收,並且處以罰款,數目按照沒收領地進行罰款,一石罰錢十貫。

    不得私自捐地給寺社,此行為必須經過國主的同意才可以施行,私自獻地,視為無效,並且沒收其領地。

    7017k測試廣告2



  
湘中大將推薦:  大名!  戰國一足輕的野望  明末奪天下  武田的幕府  荒野直播:挑戰極限就有獎勵  
隨機推薦:  夢幻西遊之重返2005  NBA:開局一張三分體驗卡  乃木坂的奇妙日常  自求吾道  全民領主:我的天賦有億點強  
『加入書籤,方便閱讀』

熱門推薦

搜"上杉的野望"
360搜"上杉的野望"
語言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