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內,報紙的平均日發行量每增加兩千份,我就轉1%股份給林生你,封頂5%。也就是說,只要一個半月內報紙的日發行量能夠達到一萬三千份,那林生你就可以獲得25%的股份了。」
「這是我所能給出的最好條件了,如果這樣林生你還不同意合作的話,那我只能放棄這次合作,老老實實的將報社關閉了。」
但凡有可能,胡志文都不想就這樣關掉報社,想賭一把。這次他提出的條件,對他其實還是有利的,畢竟到了最後要是真的要多轉給林佰誠7%的股份,那只能說明報紙的日發行量達到了一萬三千份,那他手上的75%股份只會更值錢,賺的更多。
「胡總編,合作愉快!」
林佰誠聽後很是痛快的伸出手來,沒有再多說什麼。
「合作愉快!」
胡志文伸出手和林佰誠握了握,整個人也放鬆下來。
因為是關係到股份轉讓,所以兩人雖然口頭上談成了,但還要簽定股份轉讓合同,辦理相關手續。
隔天上午,林佰誠再次來到星星日報,不過這次他不是一個人來的,還帶來了一個律師。
林佰誠可不傻,不會胡志文說什麼他就相信什麼,關係到自己的利益,再怎麼謹慎也不為過。
在雙方擬定的合同中,星星日報給出的條件和昨天兩人談的一樣,不過多出了林佰誠擬定的幾條說明。
像是林佰誠只交出了《風雲》小說的報紙連載版權,且還只是第一部而已,後續小說和這次的合作沒有關係,其它影視改編等各種版權都在林佰誠的手上。
還有就是,星星日報在外面必須沒有任何欠債,而且在關閉報社後的淨資產必須在一萬港幣以上等等,這些都是為了保障林佰誠的利益。
林佰誠不敢百分百相信胡志文的話,鬼知道星星日報的淨資產到底是不是負數,只有在合同上註明了這些先決條件,林佰誠才敢簽字。
不要弄的什麼錢都沒有賺到,反而因為被人坑了欠下大筆港幣才好。
胡志文也沒有不滿,畢竟他又沒有坑人,所以都同意了。
最後,林佰誠和胡志文在雙方律師都確定沒有問題後,各自在合同上簽字,正式達成合作。測試廣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