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明擺着想叫工程車撞人……」
家屬們群情洶湧,聲音霎時吞沒了方晟。
方晟拿出一份複印件:「這是市國土局執法大隊下達的《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書》,大家可以傳閱一下。依據這份通知,陳景榮主任有權下令推牆壁!」
複印件在家屬們手裏傳來傳去,聲音明顯減弱很多。
「也就是說,陳景榮主任執法在先,柏麗歐掏錢組織工人們排成人牆抗拒執法在後,誰對誰錯,難道不是一目了然嗎?」方晟炯炯有神環視眾人,「陳景榮叫工程車推牆,並沒有說撞人,牆是死的,人是活的,你們不及時避讓,卻怪管委會執法失誤,這個理兒說到哪裏都不合適吧?」
方晟處理群體事件時講話的特點就是邏輯強,具有無可辯駁性,這番話說下來有理有據,軟中帶硬,很大程度平息了家屬們的憤怒情緒。
方晟繼而語氣轉為嚴肅:「今天所有受傷工友家屬都在這兒,不妨透個底牌。從企業角度講,老闆們對受傷工友所作所為非常惱火,不但嚴重損害企業形象,而且嚴重影響正常生產秩序。企業不養閒人,一個蘿蔔一個坑,現在十多個傷員,就得緊急安排十多個人員頂上去,你們說說老闆們什麼心情?管委會為保障工友們的切身利益,從中做了大量溝通協商工作,這些努力——大概比賠償金還值錢吧,大家以為呢?」
全場鴉雀無聲。
對家屬們來說,沒有什麼比保住工作更重要的事,相比之下賠償金算什麼?多一點,少一點只是短期利益,失業對家庭的打擊才是致命的。
不過最終還是有人提到責任追究問題。
無論如何,陳景榮無視工程車有可能造成傷亡,強行下令是繞不過去的坎。
偏偏在這個問題上,方晟不能也不敢作任何承諾。
省委對陳景榮的停職決定只是「暫時」,方晟比許玉賢等市委領導更清楚陳常委對陳家親戚的維護之心,弄不好又跟上次一樣高高舉起,輕輕落下。
方晟不想捲入這潭渾水之中。
他的答覆是:關於此次事故的責任追究,省委已派來督查組,市委成立了事故調查組,省市兩級會同深入調查情況,盡最大可能復原現場經過,落實相關單位、部門和領導的責任,決不姑息縱容。有關事故調查的情況和處理結果會向社會公佈,請大家相信省市正府的公正。
話說得滴水不漏,但把自己撇到一邊。
對於神秘而模糊的「省里領導」,家屬們沒有準確的概念,只是依稀覺得幹部做得越大肯定越厲害,一定會對事故有所交待,當下無言各自散去。
其實調查報告在事故發生後的第三天就轉呈到省委領導們的案頭。
這次事故沒有模糊地界,是非很清楚,現場有不下二十名目擊證人,還有至少五人先後聽到陳景榮與程振高的爭執,以及後來強令推牆的決策。
陳景榮是罪魁禍首,名符其實的第一責任人。
另一方面,柏麗歐組織人牆抗拒執法錯誤在先,宣德志已被採取隔離措施,同時管委會魯榮親自率工作組進駐廠區,穩定工人情緒,討論徵收地皮和賠償問題。
鬧出人命後,馮子安乾脆關機,從那一刻起宣德志知道自己被拋棄了,馮家已是樹倒猢猻散,關鍵時刻只能自保,根本顧不得他。
你不仁我不義,宣德志暗想柏麗歐本來就不是我的,如今只能以董事長名義拿它保自身平安。
宣德志主動提出兩項建議,一是按上次與方晟簽訂的補充協議,以市場價將地皮轉讓給管委會;二是負責死傷工人的賠償金。
此時柏麗歐和宣德志已成為刀下之俎,方晟和管委會並不急於收拾他,而要等調查結論出台再作考量。
肖挺要銀山市委拿出處理意見,許玉賢迅速召開市委常委會,不到半小時就作出三點決定:
1、撤銷陳景榮紅河管委會主任的職務,副廳級降為正處級,下一步工作由省委組織部安排;
2、紅河管委會副主任程振高溝通、組織不力,未能有效貫徹市委領導指示精神,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3、對於此次事故涉及的
第639章 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