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黨紀,沈書記要求市局儘快結案完成相關程序然後移交給省紀委,不要拖得太久造成省市兩級工作被動!」
繆同春道:「我代表市局保證服從申委的決定,儘快結案。」
「按常規非法聚眾賭博會怎麼處置?」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略加沉吟,蔡清映道:「照這個標準,金雨奇算作情節嚴重要拘留十天以上了,同春同志,這麼處罰恐怕不符合常委會精神和沈書記要求啊……」測試廣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