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證據。以追查殺人第一現場為目標,對新金融小區及周邊的綠化帶、垃圾場、廢棄房屋開展清查;
對周邊門面、店鋪等場所展開搜尋;對發現屍體的下水井繼續挖掘清理,尋找有無作案工具及物證。」
8月22日清晨,專案指揮部傳來捷報:經重案大隊、分局刑偵大隊、新金融所共同對轄區內失蹤人報警數據分析,發現屍源。
「今年6月8日寧黃八里橋鎮女子岳小燕曾到華興所報警,反映其丈夫郭熙強在寧中區某工地打工,但6月2日後突然失蹤。」
民警立即通知岳小燕赴寧中分局。
經反覆辨認,岳小燕認定死者衣物完全符合她丈夫失蹤時的特徵。
岳小燕反映:「我丈夫郭熙強想購買一台小車,用腰包攜帶了8萬餘元現金擬作為購車首付款。
但6月3日我就發現丈夫手機無法接通,多次到其工地、宿舍等地點尋找也無果,懷疑被人圖財害命。」
當時,新金融所民警對此事展開調查,並傳喚部分關係人進行詢問,還調取了郭熙強失聯前的視頻,未發現異常情況。
「由於無法確定其下落,民警只能對郭熙強作失蹤人員處理。」
「6月2日晚餐後郭熙強究竟到底去了哪裏?」
這成為了撥開死者郭熙強被害迷霧的關健問題。
8月22日上午,一條重要線索反饋到了專案指揮部:郭熙強6月2日晚,曾在朋友吳寶山(男,48歲,龍江省慶州市人,與人合夥經營飯店併兼飯店廚師)在新金融小區門面經營的飯館就過餐,後去向不明。「
根據該線索,岳劍指導辦案民警立即對吳寶山情況進行了深入分析。
結合吳寶山與郭熙強之間的債務糾紛、社會交往及吳寶山的性格特徵、生活習慣、不良癖好等分析,初步認定吳寶山有圖財殺人的重大嫌疑。
孫澤等技術刑警立即對吳寶山在新金融小區的原住房進行勘查,在沙發上提取了一枚血跡,經鑑定與郭熙強完全相符。
在分析、研判吳寶山活動軌跡的基礎上,寧忠習與岳劍果斷決定,對吳寶山實施抓捕並展開突審。
但吳寶山到案後,態度極為頑固,矢口否認其有殺人或其他犯罪行為。
平農等辦案民警從外圍調查入手,組織對吳寶山住房進行復勘,發現該房家具已全部拆卸並進行了清理。
但民警在房間仔細勘查,在某床頭、床板等位置發現大量噴濺狀血跡,迅速開展了提取、鑑定、比對工作。
同時,楊睿等刑警還運用大數據分析,對吳寶山6月2日前後的活動軌跡予以還原。
岳劍專案組獲取了其殺人後的通訊聯絡、經濟狀況、社會交往、債務關係等有關證據,進一步印證了吳寶山圖財殺人、拋屍滅跡的犯罪事實。
「叮!宿主啟用超級審訊術!」
「叮!宿主啟用超級偵謀三十六計!」
面對大量、充分的證據,犯罪嫌疑人吳寶山的心理防線全面崩潰。
「如實交代殺人動機!」
吳寶山交待:「6月2日晚,郭熙強在我飯店吃飯喝酒後,又到我居住在新金融小區的租房內喝茶,後躺在其床上休息。」
「我見他腰包鼓鼓有不少錢,又想起自己負債纍纍、入不敷出,遂產生了謀財害命的念頭。」測試廣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