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誼」。不過前提是魏愛文得嚴格控制標準,不能大規模解決。
「沒問題,有解決總比沒解決好,起碼讓人有個念想。」
魏愛文對pla歷史上的很多政治工作政策和手段頗為熟悉,既然解決軍人的婚姻問題,少不得就有二五八團這樣的政策闖入他的腦海。
照搬當然是不行的,不過具體的政策卻可以按照這一思路進行制定。
所謂二五八團,是抗戰期間制定的幹部結婚的必須同時滿足的三個標準:二十五周歲以上,參軍(或入黨)八年和團級幹部以上。
魏愛文大致依樣畫葫蘆,也搞了一個類似的標準:二十五周歲以上毋庸置疑,可以照搬。參軍或為元老院服務三年以上,職務在少尉以上。
這麼一來,需要解決的軍官數量就大幅度減少了――畢竟現在歸化民中的最高軍銜也不過是上尉。少尉軍銜和三年服役期就足夠刷掉大多數人了。
至於士兵的婚姻問題,暫時還無法提上議事日程,不過他已經和劉牧州談過,希望民政部門定期組織民間「慰問」的專項服務――這一服務由軍方購買或者作為「擁軍」開支在地方行政費內支出。
這個方案想來東門吹雨也不會反對。畢竟眼下條件有限――再者讓士兵大範圍結婚還牽扯到隨軍問題,伏波軍到底不是美軍,還沒本事把軍人家屬都安置到基地附近。他把雪茄擱在煙灰缸里,拿起二份工作人員前一天擬好的文件。
第一份文件是關於黃熊在「發動機行動」中的授勳決定:黃熊得到的是二等戰功勳章。第二份則是給予黃熊紀律處分,撤銷他在發動機行動中所獲得二等戰功勳章的決定。(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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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節 軍隊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