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窯瓷的釉面沉重幽亮,釉厚如堆脂,溫潤如玉。
釉面多層反覆細刮,釉光下沉而不刺眼,紋理佈局規則有致,造型莊重大方。
另外「肉腐留骨」,也就是露胎處像死人骨頭,俗稱骨董,也是那時所造。
當然,如果順便能夠把所有官窯的燒造技術,全都捋順了,就更好了。
今天所稱官窯,泛指歷朝官府燒造瓷器。
其實,歷史上僅指南宋時期燒造的瓷器,後世再無此稱呼。
所以嚴格地來講,狹義的「官窯瓷」分為兩種。
一是御窯瓷,二是官窯瓷。
由於兩種瓷器均由「官家」督造和採辦,所以對民間而言,統稱為官窯瓷。
但就管理而言,則有非常大的區別。
所謂御窯瓷,是指專供皇家使用的瓷器。
在器型、紋飾上均有嚴格的禮儀規定,等級森嚴,均與《車服制》嚴格對應,錯用或擅用均為重罪。
御窯瓷在嚴格的等級規範下,作為皇家專用的瓷器,也是細分成很多種類的。
首先最好的肯定是皇家瓷,比如清雍正的「正黃瓷」,就是皇家專用色彩,僅皇帝和太子可以使用。
紋樣方面,皇帝所用為五爪金龍,親王則只能用四爪行龍,且稱為蟒。
清代僅有「一詔二封」的恭親王,一人享受過賜用正黃和五爪金龍的待遇。
凡此種種,得以成系統流傳到今的,首推「同治皇帝大婚瓷」;
其次是王府瓷,型制設彩依例專燒,供包括親王在內的其他皇室成員使用。
文物中着名的「樂道堂瓷」,即是王府瓷中的典範之作。
最後就是一品宮瓷,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這種一品宮瓷,多作帝王賞賜之用。
早期的宮瓷題材,多取自官服上的補服元素。
比如武一品的麒麟,文一品的仙鶴等。
值得一提的是,民窯瓷用龍,多將爪藏於雲水之中而不現。
可以說是一種皇家禮制,與民俗的相互妥協。
《清史稿》記載:皇家御窯燒造,歸養心殿造辦處負責。
即由養心殿造辦處提供型、制、紋樣、工藝要求。
很多樣品均在京城試燒,這一點在康熙一朝尤多。
逢皇家盛典,則會專門指派高級官員(往往是皇室成員)督辦。
例如「同治皇帝大婚瓷」就是由恭親王奕訢專門督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