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成什麼樣都行。現在他們知道不可能讓我入贅,就要逼我掏錢掏房,理由是女兒嫁入我們家,必須要有足夠的經濟保障才行。將心比心,我如果真同意入贅,估計他們掏個二三十萬就覺得很了不得。可他們的女兒嫁入我家,一口氣就要好幾個億的經濟保障。怎麼?因為她是女兒,我們家就不得不讓步?憑什麼呀?」
薛凌微微蹙眉,問:「怎麼?他們的態度很不好?」
「嗯。」程煥然答:「一副嫁女兒便高高在上的神態,讓我必須將名下的房產寫上小喬的名字,確保她以後嫁進我們家不受委屈,能有一定的經濟保障。」
薛凌沉默了。
程煥然卻激動起來:「媽,有女兒嫁人就很了不得嗎?我承諾我會繼續愛她,用生命去護着她寵着她,為什麼在他們眼裏反而成了一文不值,比不得房本上的一個名字!我還沒說不跟她分享名下的財產,我也不會這麼做!我們家的人最重視的是感情,根本不是房產和錢財!我們不缺那些!」
「好了好了。」薛凌忙按住他的手,「先冷靜一下,別嚷嚷。那小喬呢?小喬也是這麼想的?」
程煥然微愣,沉着臉低聲:「她什麼話也沒說,一副欲言又止的樣子。我離開前跟她說了,如果覺得我這個人不值得信賴,給她再多的房產她也幸福不了。她如果信不過我,還嫁我做什麼……不如早些分了。我說完就走了,後來也沒接她的電話。」
薛凌輕輕嘆氣:「別激動,先跟她好好溝通一下。人家在你是窮小子的時候能跟你戀愛整整五年,可見不是一個真正看重物資的女孩。」測試廣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