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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 砸城戰術

  僅看了一幕,李孟羲陷入了沉思。

    劉備也陷入了沉思。

    這一高一矮的兩人,都不言語,皺眉沉思的模樣,神態像極了。

    好一會兒之後,劉備從出神中迴轉過來,李孟羲也把問題想明白了。

    「可用戈。(可用石灰。)」劉備和李孟羲同時開口。

    「為何?(為何?)」兩人異口同聲。

    這默契,簡直了。

    李孟羲忍俊不禁,劉備亦然。

    然後,劉備跟李孟羲講他想到的東西,攻城的士兵也可以一手拿盾,一手拿長兵,不知好用不好。

    而李孟羲也把自己所得講給劉備,說若是戰事慘烈,城上堆積屍體,人走腳絆的,不利守城。所以應時刻保證城頭行走暢通,屍體應該及時處理,處理屍體可用石灰,守城之時石灰得有所準備,且可以往下撒,以迷敵目。

    兩人意見交換之後,都深以為是。

    李孟羲看問題總是能更深入更全面一點,不流於表象。

    所以劉玄德說的還能驗證一下,李孟羲說弄石灰,一時半會無法找石灰,真找到了,也沒練用石灰撒人的必要。

    劉備建議的是,步兵拿長兵,或許能更好的殺傷城頭之敵。

    登城之時,長兵到底有沒有優勢,李孟羲不知道。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試試就知究竟了。


    步戈比槍略短,兩米多到一米多不等。

    劉備親派他一個身手不錯的親兵拿着盾拿着戈,往城頭上攻。

    劉備這個親兵人高馬大,親兵拿着盾,手如開門一般往左猛的一拍,砸偏了朝他刺來的木棍,接着左手的長棍一格一捅,打歪了刺向他右胸的「兵器」之後,瞬間殺出了一個小空擋。

    然後親兵奮勇,大吼一聲,踩着梯子直接從城下缺口跳到了城上。

    此人的確比一般人能的多,他跳到城牆上之後,手裏的盾狠拍,呼的一聲拍在了某人胸口,把人拍的踉蹌後退。

    這麼猛的一個超級兵,也威風了不到兩秒,就在四五個人的長短木棍的圍攻下,小腿手臂腹部背部全中招,當場就陣亡了。

    長杆兵器或許有點用,李孟羲想着。

    但登城之士,就算拿槍,也不能拿戰陣用的長槍,應該拿短矛或短戈。

    從攻城梯上到攻到城牆上這一兩步的距離,是整個攻城戰最焦灼的廝殺點。

    盾是必須要帶的,盾要防箭,而另一隻手拿刀還是短矛,或許各有優劣。

    然而最關鍵的顯然不是在兵器上,而是在戰術動作。

    在數根長矛的夾擊之下,士兵的勇武與否好像不那麼重要了,反正都撐不到兩秒就要死了,新兵兩秒死,精兵登城,也是兩秒。

    看來攻城真的是用人命填,士兵成為了一個個數字,把自己當成投石機的石彈,一個接一個往城頭上砸,直到屍體在城牆上摞成了牆,隔斷了守城方增援,直到流的血太多,濺滿了城磚,滑膩的鮮血讓守城方走兩步就要滑倒,如此,城池就被屍體生生填平了。

    李孟羲自悟到了戰爭的殘酷,登城之士最高效和有用的攻城方法,不是先用盾擋,也不是先拿刀砍。

    而是稍用盾格擋敵軍刺來的兵器之後,直接放棄防禦,整個人悍不畏死的往城牆人堆里砸。

    若當場被槍刺死,那很好,守城方數個傷兵一時半會拔不出槍,等於暫時失去戰鬥力;若未被當場刺死,還有一口氣,還能揮的動刀,能砍出一刀就算值。

    李孟羲在腦海中推演了一下攻城的畫面,他長舒了一口氣。

    攻城之士,一是登城要連續,要夠快;二是防禦沒多大意義,應該全力攻擊。測試廣告2



第一百三十六章 砸城戰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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