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價,掩飾貧乏,卻又少些顏色,只因身份低微,不敢言「貴」。
言語至此,已經乏力。
「宮中物」,少女只記了這一句,洋洋得意,這等物件,也能是自家姨娘有的?少女心事,不免多了幾分遐思。
與丫鬟提起,若有得意,哪曉得傳出去了,引為笑談。
「憑她,也配?」
「何等宮中物件,哪裏輪得到她一個庶女?」
多少言語毀人,恨不得若壘石疊土,將人壓在淤泥之中,萬載不能翻身。
此刻若是摘了簪子,不再戴,似乎怕了他們,若要繼續自得戴下去,倒似井底蛙鳴,尤為可笑。
上下不得之際,一場遊戲,簪子被六妹妹搶去,戴在頭上,再不歸還,她面上羞惱不悅,心中卻有一層慶幸歡喜,竟是解了自己的尷尬難堪,再不必為此發愁。
姨娘聽聞,一嘆「也罷了。」
再不復念。
三年後,婚事定下,縱是庶女,亦可為正妻,鳳冠霞帔,大禮入門。陪嫁的妝奩之內,姐妹添妝之物中,一支殘花簪,完璧相還。
一去一還,又多了姐妹情誼,相念之間,心生暖意,難得那一片玲瓏心思……
時光流轉,許多年後,這一支殘花簪落在了某位麗人的頭上,也是添妝之贈,造型別致,為麗人所喜,時常佩戴。
麗人身份貴重,與郎君自幼相識,兩小無猜,長大了,便做了夫妻,郎君要當官,遠在千里外,麗人不舍京都繁華,不肯相隨,便留在家中,自詡孝順婆母,不過是為了玩兒罷了。
婆母看着她長大,真如自家女兒一樣,也不約束,由着她帶着小姑子們玩耍,多年後,丈夫回來,妾之子,已有五歲,她卻猶如少女一般,不曾以此為念,反襯得丈夫若父兄一般,平添老態。
多年後,麗人之子也長成了,新婦進門拜見公婆,麗人心中歡喜,把那首飾分出大半。
「這殘花簪,我年輕時候愛戴,如今年長,戴着不合適了,被人說一聲老來愛俏,白被恥笑,倒是你還年輕,只管戴去,正是顏色好的時候吶。」
麗人已老,卻還是少女心態,不催生育,只讓小夫妻快快樂樂去玩,莫要辜負好時光。
那殘花簪戴在新婦頭上,新婦嘴上應答,心中疑猜,回去與丈夫說,多有思量,「可是婆母不喜我?」
「不喜如何容你進門?」丈夫反問一句,安定妻子心思,「母親是被祖母寵的,多少年了,還是小孩子一般,只記掛玩耍,你莫要學他,白白累了孩子。」
「哪裏來的孩子?」妻子啐他,紅着臉,可有這樣的。
「你又怎知現在沒有?」
丈夫一瞄妻子腹中,眼神戲謔。
妻子扭身遮擋,側顏如畫,那殘花簪不同別簪,一眼可見,顏色殊麗,更添幾分楚楚之姿。
丈夫含笑,也不論幼時庶子相爭多少辛苦,心中只想着,將來他的兒子,必不可如自己一般,分毫不敢懈怠,太累了。
時如逝水,永無停歇,又是許多年後,那名為婉兒的少女戴着殘花簪伏倒在姑母的面前,求姑母憐惜。
只因父母沒了,叔伯要插手她的婚事,把她送與人做妾。
妾,立女也,同奴婢。
婉兒心中有成算,憑她容貌才華,若是嫁人,當能嫁個好人家,不怕不得夫婿喜歡,何必非要去給人做妾。
若是那人真的位高權重,年輕有才,似乎也不是不可考慮,可偏偏不是,既然這樣,她又何必自輕,非要為了短暫富貴去做妾呢?
婉兒對未來的生活有着野心,只希望過得更好,自然要投奔她所知中,身份最貴重的姑母,結果——
三年後,婉兒出嫁,夫婿是從姑母之女手中搶下來的,心中略有愧疚,卻是不悔。
姑母已然貴婦,她的女兒就是貴女,哪裏能夠沒有好人家,自己卻不一樣,錯過了這一樁極好的婚事,以後卻是要處處低人一等了。
已經享受過了富貴,哪裏能夠失去?她是不肯的。
「夫君可知,這殘花簪的故事?」
婉兒說起那富家女子獨憐
第672章 第 672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