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這個時代的文學必須提起的一個人物,他的一生頗具時代特色。
在海軍服過役,這期間被人當做過精神病,並且開除。
後來則是做了自由的水手,週遊了許多地方,見識許多,為日後的寫作埋下伏筆。
之前,他同朋友橫越美國,最後到達墨西哥城,他把這路上的經歷,寫成文字——《在路上》。
(註:沒錯,就是那部由暮光之城女主參演的3級電影,顯露了重點部位,白骨身材,絕對不是替身。)
《在路上》出版後,凱魯亞克一夜成名。
聯邦售出了上千萬條牛仔褲和百萬台煮咖啡機,並且促使無數青年人踏上了漫遊之
路。
現在聯邦的年輕人都很崇拜這位先生,覺得他寫出了一代人的特點。
許多年輕的女孩,都想要和他一起去週遊世界。
他完全可以,每天與不同的女人旅行,季羨林先生的寫着日記里的願望,輕而易舉的被其實現。
他有過多少女人?
這大概是一個迷,反正不會比張大帥少,且質量必定高得多。
那些中產出身、乃至是富家千金、讀到大學的知性女子,對這位先生不求名利,完全是因崇拜而獻身。
目的單純,質量更高!
前些日子,佩頓還看到許多報紙報道,許多年輕人前去拜訪這位先生,並且將之視作朝聖。
這樣的現象,你可以理解為八十年代顧誠出現在每一處,就有一片知識青年、少女簇擁在一起,那些粉絲對於其的崇拜,堪比朝聖。
國內的氣氛保守,聯邦則開放太多,畢竟這也是嬉皮士的本質。
隨性、縱慾、沉淪……
在後世,《在路上》被視作嬉皮士的聖經。
沒錯,聖經就是這麼不值錢。
在路上出現之後,一批批的年輕人開始橫越美國。
六十年代的搭便車行為(只要你有車,在路上有女人打車,上車之後,你就能隨意開車,不單是機械的車,還有肉體的車),大批四處旅行的嬉皮士出現,絕對深受這本書的影響。
原來的珍妮就是其中的一份子。
許多人說珍妮渣女,其實說不上,她只是同大多數年輕人一樣罷了。
向福雷斯這樣的聯邦青年,反倒是一股極少見的清流。
聽得傑克·凱魯亞克的名字,佩頓頓時有了興趣。
「你好,凱魯亞克先生,你的作品,我看過,很隨性,很自由。」
對方顯然沒有想到佩頓會主動與他打招呼,還表示看過他的作品。
凱魯亞克哈哈一笑:「多謝讚美,也就是一些年輕人喜歡……」
「毒梟傳才是真正的優秀作品!」
對方的態度有些出乎佩頓的預料,這個嬉皮士的鼻祖,完全不像個嬉皮士,甚至有些儒雅溫和。
他很和善的與佩頓分享,他在旅途之中的一些見聞,並且對佩頓的作品大加讚賞。
佩頓倒是不清楚,此人現在正在修行佛法,幾段感情的失敗,讓其性子,有所收斂。
甚至縱慾都從原來的每日一換,變成了一周一換,吸神藥劑的次數倒是大大提升,畢竟飄飄欲仙,更令他明悟佛法的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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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垮掉的一代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