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收租谷就達一萬三千多石,斂銀九千八百兩。另外,謝家還擁有眾多織機織婦,紡織求利······」
這不僅是個官僚地主,還是個資本家了。
大明為什麼亡,很大部份原因就是財政先崩潰了,而國家財政為什麼崩,說到底還是那群官僚集團們,他們表面滿嘴仁義道德,可私底下不僅巧取豪奪,甚至還通過投獻等方式,兼併田地,壟斷工商。
朝廷但凡敢說一句開海貿易,他們就說取禍之道。敢要徵收工商稅,開礦稅,他們就要鬧的滿城風雨雞犬不寧,本質上就是他們侵佔了本屬國家的利益,不肯放手罷了。
大明不開海,不對外貿易,難道民間就沒有了?
仍然與洋人貿易,只是沒有明着來,而是通過澳門甚至沿海的諸島走私島跟他們交易,而這種交易,完全不用給朝廷交一分稅銀。
甚至民間商人們敢私自參與想分一杯羹,還會被他們定為海賊,聯手圍剿。
這就是血淋淋的事實。
前太僕少卿,寧波首富謝三賓抄家,也抄出了這些事實。
朱以海沉默。
不過看到連之前慷慨激昂的錢肅樂等寧波義紳們都沉默了,他知道這個事情暫時還不能擴大化,更不能輕易挑蓋子。
「謝家名下所有的田產,都充入孤的王莊,原佃戶租客仍可租佃耕種。至於租額,孤暫時沒空打理,便簡單點。定額租制,上地畝征銀三分,中地二分銀,下地一分,由王府收租上繳。」
據大明會典,浙江耕地四千六百餘萬畝,田賦兩百五十二萬餘石,平均百畝稅五石四斗。後來征銀,官府規定的是每石糧折零點八兩銀子,百畝折銀四兩三,合畝征銀四分三。
朱以海定最高三分,降低不少。
而向來官府徵稅,不僅收田賦,還加征火耗和平余。
朱以海直接提出要把謝三賓的二十四萬畝地划進自己的王府,有些吃相難看,正常應當是充入國家,做為官田再佃租。
但朱以海哪不知道這裏面貓膩太多呢,要抗清,要養兵,要打造軍械,這些都需要錢,而如果還按照以前大明那套財政稅收制度,那朱以海根本玩不下去。
所以他需要另闢奚徑。
暫時沒太好的法子,便只好先繞過那些蛀蟲一樣的大明各級官府衙門的官吏們。
王莊是只屬於朱以海個人的,而如果是官田,卻是朝廷的,會有太多人上下其手。
還有一點,朱以海這這些田全劃成自己的王莊後,其實也都能優免錢糧了,這看似自己挖自己牆腳,但朱以海卻可以通過調整佃租,既降低自己租戶們的負擔,同時又能真正的收到一筆租糧。
這些糧他可以再左手倒右手,拿來供軍開銷等,中間少了那些官吏們的插手,就能減少許多耗損。
火耗和平余也向來是官府剝削百姓的一種手段,征銀時,零碎銀兩熔鑄會有損耗,因此他們要加征火耗,但這個火耗征多少,從來沒有個標準,甚至有的地方火耗征的比正賦還多。
朱以海打算火耗規定為十分之一。
各地在徵收稅賦時以加派加征的份額解送戶部的叫平余,也都是沒有固定標準的,有的一千兩隨解二十五兩,有的更高。
朱以海暫定平余為百兩隨解二兩。
錢肅樂等都有些為監國的胃口驚訝,一開口就要把謝家的二十四萬畝地都拿走,而且還是放到王府,這邊又改租額。
江南地主跟佃戶大多是分成地租,四六或三七的都有,地主拿大頭。
朱以海給出的上田畝租三分銀中地二分下地一分的定額租,不是沒有,但是比較少這樣做。
「三萬兩黃金和十六萬餘兩白銀,便充入國庫,專用做軍需糧餉。」
「殿下,臣有事上奏。」
「錢公請說。」
「謝三賓確實為人所不恥,百死不贖。不過謝家並不全是謝三賓這樣的奸賊,其子謝於宣在北京為國盡忠,死於闖賊刀下。還有謝於宣的五個兒子,雖都年少,卻得父教誨極為忠誠,其長子謝為霖年方十六,知曉祖父謝三賓派人去向王總兵借兵來鎮壓義兵,便暗裏來找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