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核心的。
皇帝只有通過這種分權的方式,才能控制朝堂。
對於呂宋來說,呂宋都督府只是一個府級行政機構,而大唐的縣州都是一元制,只有到道一級,才開始搞四衙分管。
呂宋若只做為大唐治下的一個都督府,那麼這種架構是有利的,但如果做為一塊外世封地,一個自治的獨立王國,這當然是不利的。
就如歷史上唐朝的藩鎮之亂一樣,晚唐五代,藩鎮割據,各個藩鎮多是以藩鎮的形式存在着,控制着一兩個或數個州,各節度使衙其實就跟初唐的都督府類似,只是又兼領了行政監督司法等諸多權柄。
但說到底,節度藩鎮都還是一元制,所以晚唐藩鎮割據經歷了很長的時間,藩鎮內亂更加嚴重,本質上就是這種組織架構上有先天不足。
到了後梁後唐等五代時,因為吞併其它藩鎮,然後建朝立國,這才能改變這種先天缺陷。
直到北宋建立,才算是徹底的改善了那些大坑,從此進入穩定期。
呂宋都督府絕不能最後演變成一個藩鎮節度,更不能將來動不動內亂,必須從一開始就把這些架構上的缺陷堵上。
行政院的長史和司馬沒有什麼實際的權力,權力直接分到六曹參軍事手上,由他們分管呂宋的行政。
而內閣,負責決策。
內閣成員,由呂宋大都督挑選賢良,授予學士頭銜,然後入閣輔佐,本質上來說,內閣學士屬於呂宋大都督的秘書助理,他們行使的其實是大都督的權力,因此他們的決策權其實是建議權。
在程序上,呂宋諸州縣的事務,層層上報,最後報入分管的六曹之中。六曹給出初出的處置意見,然後呈報內閣。內閣學士們與大都督商議,或者代大都督先商議出處置決議後,以票擬的形式,呈報大都督。
一般情況下,大都督對學士們的票擬做出批覆,但考慮到以後秦家子孫肯定不是個個都跟他秦琅一樣有這能力,所以秦琅提前準備,特設一個機構,類似於司禮監來代大都督批紅。
原本他打算這個機構叫樞密院,不料皇帝居然搶先搞出了一個樞密院,還專管軍事,秦琅只好換個名。
「暫定名字為軍機處吧。」
內閣和軍機處都採用多人議事,不分主從高低,而是以輪執筆的方式,定期輪值,避免出現一人獨大的情況。
內閣和軍機處,本質上都只是大都督的秘書、顧問機構,他們手裏的權力,是代行大都督之權,所以不管是內閣票擬還是軍機處的批紅,大都督都是有隨時否則的權力的。
這是很關鍵的一點。
本質上來說,內閣和軍機處都屬於決策機關,是代大都督決策的。內閣因此還獲得草擬公文的權力,類似於中書舍人草詔,秦琅也把這個草令之權一分為二,給軍機處也分了一半的草令權力。
同樣分為外令和內令。
有決策和執行機關,當然還得有審議機關。
而且不能跟明朝一樣,指望六科給事中。
如今大唐朝中決策和審議機關有合流的趨勢,因為政事堂的原因,中書和門下省地位不如從前,正慢慢的有變成一個衙門的趨勢。
這也就使的原本三權分立的三省,在變成政事堂獨大,三省歸一堂,所以李世民才會又設翰林院,李胤也馬上又搞出了個樞密院分掌軍事。
都是因為原本平衡的三省分權,如今權力分配再次失衡,必須再次調整。
秦琅給出的解決辦法,是再建一個騎士院。
騎士院掌握審議之權,同時也授給他們最高司法權力,相當於還拿了大理寺和御史台的職事。
為了保證騎士院不受內閣或六部等的影響控制,淪為一個橡皮圖章,所以秦琅的這個騎士院,裏面的騎士並不是在呂宋官吏體系之中。
而是呂宋秦家的王室成員,以及致仕的內閣學士、軍機處、六曹參軍事等這些要員退休後授騎士銜進入騎士院,同時呂宋所有秦家受封騎士都是騎士院成員。
然後在騎士院中,再設立幾個專門的常設機構,比如六科,六科下設各科左右給事中、給事中等若干,負責稽查六部事務,審議內閣決
第1303章 王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