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帆記得清清楚楚。
畢竟《當代文學》編輯部就這麼一個女編輯,雖然模樣只能算中等,但是身材相當不錯。
而且此時她好像結婚的時間不長,身上洋溢着少婦那種半生不熟的韻味。
這是萬帆能記得非常清楚的主要原因。
這次筆會為期一個星期,正式的筆會開始時間是七月三十一號到四號正式結束,五號就各自打道回府。
現代文學雜誌社每人要收費三百元的報名費。
這三百元報名費不含學員的食宿和飯錢,只包含一次到八達嶺十三陵旅遊的車費和門票錢。
在九一年三百元雖然不算多但也不算少,萬帆那時在北遼南部一個小縣城紅崖縣一個生產電動機的工廠工作,一個月的工資才二百多元。
當年報道的時候有個南方的青年一到報道處就說自己在火車站被掏了包,因此他就沒有交那三百元錢。
起初誰都以為他真的被掏了包,但是萬帆卻注意到這貨不愁吃不愁喝,臨分別的那天這貨還請了包括萬帆在內的幾個人吃了一碗拉麵。因此萬帆斷定這貨是撒了個彌天大謊。
現在的萬帆直接就把那傢伙的套路拿來用到了自己身上,在進入這個報道辦公室的時候還拿出了一臉痛不欲生的樣子。
這可不是給首都抹黑,那時候北晶站確實有掏包的,而且還相當的多。
不過萬帆也沒說錢被全部掏光了,而是把剩餘的兩張百元鈔拿了出來。
「要不是這二百元在我書包里的這個大本子裏夾着,估計我就得從北晶走回北遼省了。」萬帆在沉痛中訴說了這兩百元能夠倖免於難的原因。
那意思是如果你們連這二百元也要,那我就得走回去了。
這點錢別說交報名費,也就堪堪夠他在北晶這七天裏吃飯住店和回家的車票了。
那一男一女面面相覷了半天,最後說要往上面反映一下。
他們似乎沒遇到過這種情況。
他們往上面怎麼反映萬帆就不管了,反正再反應他也是沒錢。
現在該去開個房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