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瑟曦魔五(完)

行了「自由紅塵教」的教義。

    我收穫到的信仰之力雖然微薄到難以察覺,卻還是非常興奮。

    我成神了,我有教會與信徒啦!

    我大手一揮,賞賜指頭犬第一個神術:紅粉佳人。

    當年七藏與情玉女神大戰時,僅僅情慾神力的餘波,就讓全城十多萬人開無遮攔大會。

    我當然比不過領悟法則的女神,但誘惑凡夫俗子肯定沒問題。

    果不其然,有了我賜予的神術,指頭犬如虎添翼,如魚得水,只要他看上的雄性,幾乎無法逃脫他的魔掌。

    當我發現,人類能貢獻更多的獻祭之力時,七國鄉村男人倒了大霉

    不過,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

    一位參加過最終一戰的老兵,帶着無數勳章回鄉務農,樸實無華的外表遮掩了他強悍的意志,紅粉佳人沒能迷暈他,反而向世人暴露了指頭犬。

    河間與王領地區開始了一場轟轟烈烈的清剿行動。

    幸虧長夜才結束沒幾年,人口還沒恢復到從前,七國大片土地無有人煙,指頭犬才能逃到一路逃到塞外。

    之後二十多年,指頭犬過得不怎麼好,我與拉赫洛也沒能收穫多少神力,直到詹姆出現

    「他不僅與布蕾妮結婚,還生了個兒子,金髮碧眼、身體強壯,宛若喬佛里再世。」

    「詹姆,你個王八蛋!」我咬牙切齒,立即同意了拉赫洛的計劃:偷襲詹姆一家三口,奪取《神曲》原本。

    指頭犬已經通過賣慘,獲得詹姆與布蕾妮的憐憫。

    關鍵是,小指頭有今日模樣,詹姆也出了力。

    當他哀求詹姆送他解脫,詹姆不僅沒多少戒心,甚至還心懷愧疚。

    如此,在我與拉赫洛的幫助下,指頭犬挾持了亞瑟·塔斯,詹姆與布蕾妮的孽種兒子。

    我當時恨不得附身在指頭犬身上,一口咬斷孽種的纖細小脖子。

    詹姆與我的確緣分已盡,我也希望他能有個美好未來。

    但我對詹姆的未來規劃不是娶妻生子,而是懷着對我的愛,死後上天堂享福,上了天堂,也時時回味我們曾經的美好過往。

    可現在,他毀了一切!

    「大局為重,《神曲》才是我們需要的。」拉赫洛勸住了我。

    我們逼迫詹姆與布蕾妮發下兩條神聖誓言:第一,不能以任何方式傷害指頭犬;第二,永遠不許搶回《神曲》。

    「如果我不答應,你真的會當着我的面,殺掉亞瑟?」詹姆脆弱痛苦的表情讓我也十分心痛。

    說實話,我真的猶豫了。

    也許

    可還不等我猶豫,布蕾妮說話了。

    她噗通一下跪在我面前,哭嚎道:「慈悲,憐憫,我與詹姆真心相愛,好不容易才」

    其它的話我都沒聽清,只「真心相愛」這一句,宛若劍神手中的利刃,一下子挖走我心中與詹姆間最美好回憶。

    我冷酷地對指頭犬下令,給那個十歲的孩子施加最酷烈的「紅粉骷髏」不碰女人就爆炸。


    詹姆心如死灰,將《神曲》扔給指頭犬,還與布蕾妮發下兩重誓言。

    我們得到《神曲》原本,我卻不怎麼高興。

    好吧,拉赫洛也沒高興太久,替兒子解除欲望之巫毒,詹姆就追了過來。

    他沒背誓,沒碰《神曲》一下,只用劍將其攪得稀碎。

    末了,還一劍劃破虛空,將碎末全部丟進去。

    然後冷冷看了瑟瑟抖尿的指頭犬一眼,嗖的一下離開了。

    「搜集碎片!《神曲》不是普通羊皮紙,它代表一種權限。」拉赫洛十分激動,「親自觸碰到《神曲》,我才明白之前的猜測錯了。

    丹妮莉絲真的把『自由意志』交給了地獄。

    就像孩子終有離開母親的那一天,她明白這點,也目送孩子離開。

    但她沒把權力直接賜予地獄,而是化為一冊書,也就是書寫《神曲》的那捲羊皮紙。」

    「簡單來說,那捲紙代表一部分地獄的世界意志!!!」

    「哪怕只一片碎片,也可以讓普通惡魔逆天改命!如果能找到自己的本命篇章,人世與地獄間的障礙將徹底打破。」

    此後數十年發生的事,驗證了拉赫洛這番話。

    數以百計的凡人意外得到神曲原本碎片,然後溝通地獄惡魔,獲得惡魔之力的同時,也傳播了惡魔的名字與教義。

    而得到惡魔的名字與愛好後,更多的超凡者修改古老的獻祭法門,用血祭討好新生的地獄惡魔。

    如此,人間與地獄的聯繫越來越頻繁。

    特別是長夜之後,人類數量爆炸式增長。人口基數大,邪惡巫師的數量也跟着增加,召喚惡魔事件頻發,惡魔的力量與在人間的影響,也日益劇增。

    經過數十年的發展,瑟曦·蘭尼斯特也成為世人所知的地獄大惡魔。

    讓男人獲得極致之樂,讓老嫗煥發青春,讓醜八怪變得美麗,美、欲望、青春,是我瑟曦魔的三大教義,也是我能力的概述。

    指頭犬幫我建立了一個以邪惡女法師為主體的教會。

    對指頭犬的功勞,我也不吝賞賜。

    得到我賜予的大量神力、神性後,指頭犬竟開始下崽!!

    他與公狗的後代,矮小齷齪,愚昧殘暴,頂着一顆狗頭,喜歡居住在地穴中,愛吃屎,被世人稱為狗頭人;指頭犬與成年男性的後代,高大兇猛,武技精湛,如同站立行走的豺狼,擁有不輸於人類的智慧,被人類稱作豺狼人,又叫狼人。

    俗話說,貓三狗四,指頭犬因着「自由紅塵教」教主的身份,幾乎沒閒下來過,崽子一窩接着一窩。

    他的崽子再一窩接一窩,崽子的崽子再

    那些崽子又不像人,除了泥土與木頭,幾乎什麼都吃,水果、腐屍、糞便,甚至池塘腐爛的淤泥。

    短短几十年,關內關外的荒山野嶺,經常可以見到狗頭人與豺狼人的蹤跡。

    我非常喜歡豺狼人,他們聰明且異常虔誠。

    可惜,智慧是一把雙刃劍,可以讓他們成為更好的打手,也讓他們有了獨立的世界觀、人生觀與價值觀。

    一些豺狼人成年後,竟以自己的血脈為恥,主動到人類大聖堂剃度出家!

    即便不投靠人類,豺狼人也更喜歡月亮女神丹妮莉絲。

    不是龍女王,而是珊莎的女兒,人稱「小丹妮」的雷戈之妻。

    狗頭人聽話,卻不符合我的教義。

    反倒是攸倫魔,他最



瑟曦魔五(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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