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無可避之下,對面沈明遠已經快步走了過來,又驚又喜地看着樂想道:「這麼巧,你也過來吃飯?我們……」
鄭滿福抬頭打量了他一眼,沈明遠比樂想大兩歲,如今已經三十七歲了,按說和女人比起來,男人的保值期比較長,年近四十的女人往往已經成了昨日黃花,男人則相反,這個時期的男人往往比那些小鮮肉更有魅力。
沈明遠卻並非如此,他的容貌也不差,雖然不是頂級帥哥,但也有普通程度的帥氣,一米七七的身高在男人中也是不錯了,勉強能稱得上一句高富帥。可是現在……不難看出他平時應該有用心保養,但三十七歲男人的皮膚和二十七歲已經看得出明顯差別,更加黯淡粗糙,再看身材……沈明遠顯然是那種連健身房都不進的人,雖然衣服剪裁得很巧妙,一眼看去身材普普通通並不是多辣眼睛,但以鄭滿福的眼力卻能看出這人脫了衣服之後肚子肯定不小。總的來說沈明遠還不能歸類到中年發福的行列中,但就和普通中年大叔一樣,沒有明顯缺點,但也沒有閃光點讓人發掘。尤其……作為一個混吃等死丁點能耐也沒有的紈絝大少,他身上除了那點養尊處優的驕矜之氣,根本沒有氣質可言。
反觀樂想,她的容貌雖然是個美人,但並不是頂尖的絕色,直白點講就是八分美女,甚至因為長相秀麗有餘濃艷不足,並不是那種會讓人一眼驚艷的美人。但是氣質這種東西,很多時候看不見,但卻實實在在存在着,同時影響着一個人的外觀形象。好的氣質能夠提升人的容貌,壞的氣質能夠減損人的容貌,樂想無疑是前者。更別說,時間是青春的敵人,卻是氣質的友人。
而且非常奇怪的是,樂想用在保養上面的時間和精力並不多。年輕的時候,在那些名門閨秀面前,她即便精心打扮,底子到底比她們差了許多。年幼的經歷和環境的影響,她的皮膚並不是多麼嬌嫩,雙手因為操勞太多的關係指關節也要粗上些許,怎麼努力也無法變成纖纖細手。她的下巴處甚至還有一個小疤痕,不仔細看看不出,但上手就能摸出凹陷。她的頭髮雖然天生黑亮順滑,但比起那些一天三次抹護髮素用桂花油,閒時還要去做個負離子保養的千金小姐,視覺上就能看出差異。
以上種種,樂想當初沒少被人借着由頭嘲弄。
但是年紀上來了,原來那些千金小姐頂多被人恭維一句保養有道,一點也看不出真實年紀,樂想身上的時間卻仿佛停駐了一般。
她的皮膚依舊不夠嬌嫩,雙手也不夠細白,頭髮依舊隨意地束着,小疤痕猶在,但那些嘲弄卻再也沒有出現過。
甚至,如同逆生長一般,很多人看來,樂想並不只是沒有變老,反而一年比一年美,明明五官沒變,但就是讓人覺得漂亮了。
可以說,在後天影響下,樂想成功從一個八分美女過渡成了九分美女。
在找不到原因的前提下,只能將之歸結於氣質。
若說十年前沈明遠和樂想站在一起還有幾分般配,那麼現如今的他們站在一起……
鄭滿福抿了抿嘴,眼底閃過一抹嘲諷。
「我已經吃過了。」不等沈明遠說完,樂想就打斷他道。
沈明遠神色一怔,頓時便有些不高興,瞪着眼睛道:「你就不能陪我坐坐?」
樂想皮笑肉不笑道:「抱歉,我不是應招小姐。」
沈明遠愣了下,半晌才反應過來,又是生氣又是討好道:「我不是那意思,你別生氣。」
樂想幾乎想要嘆氣,眼前這個男人數十年如一日地……讓人喜歡不起來。
她淡淡道:「我沒有生氣,如果你不再繼續糾纏的話。」她抬了抬手錶,禮貌道:「抱歉,我還有事。」
不等沈明遠有所反應,她就已經抬腳離開了,鄭滿福二話不說跟了上去。
沈明遠一愣,下意識追了上去,一邊伸手想要拉住樂想,一邊開口道:「樂想你等等,你工作室的事我知道了,但那不是我做的,是媽媽擅自做的。我沒有辦法違抗她,你損失了多少錢,我轉給你。還有你要是缺錢的話跟我說就行了,幹什麼去開那勞什子的工作室,忙死忙活一年也就幾百萬。」
樂想對沈明遠這種「天真」的話早就有了免疫,反倒是鄭滿福聽得頗有些不可思議,忍不住回頭瞪了他一眼。
第14章 公道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