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一家子都跟去京城,她卻又不肯。
「我們都這麼一大把年紀,等我乖孫安頓好,接我去住幾日便心滿意足,真要待在京城,怕是連話都不會說,路也不會走,不自在。」
方若華也是考慮到,老人家年紀大,恐怕去京城會水土不服,而且那等地處,說是天下第一等的繁華所在,可論起宜居來,真比不上碧水。
只看西山那些妖精也知道,如果不是環境特別好,哪裏養得了這麼多天地靈物。
再者說,雖然自方若華至此,從來沒有見過他那傳聞在諸城學木匠的大哥,可原主的確有一個大哥在。
嫡出長孫是原主的大哥,按道理講,父母長輩跟着大哥生活才恰當。他把父母都接到京城去,小住幾日還好,時間長了怕是家裏人也不自在,兩個兒子在他們心中同樣重要,更疼愛小兒子些,可對大兒子同樣會掛念。
本來男子出外做官,妻子該留下來盡孝,不過方家誰也沒提這一茬。
羅樂到是有心留下,但她自己給自己的定位是方公子的管家,哪有管家不跟着的道理?
至於方奶奶她們,一想到乖孫一個人孤零零在京城,哪裏還捨得留下他媳婦?
連收拾東西再加上各處道別,就又耽誤了四五日的工夫,好在路上順風順水,半點也沒耽誤,總算趕在假期結束之前回了京。
孫風雷照舊指派小兒子孫岩去接人,孫岩騎着馬來的,見過羅樂笑道:「沒成想到是不食人間煙火的小師叔最先成親,走吧,師侄帶師叔去參觀下住宅。」
那是一座並不算多麼豪奢的住宅,朝廷規矩森嚴,方若華既然入朝為官,有些宅子再好,他也不能住。
但是,這一座宅子卻比很多深宅大院還要讓人喜歡,位於御街東側,毗鄰翰林院,如果在後院開一小門,方若華溜達過去用不了半刻。
「我爹特意給你選的,以前是朱師叔留給他家兒子用,後來朱世兄不是外放到諸城了,看樣子十年八年不打算回京,正好就給你用。」
方若華很滿意。
羅樂:「……」話說,她這一路上花費三分之二的時間盤點能用的錢,還跟京城客商們打聽京城好地段的宅子,想要儘快安家的小心思,是不是顯得挺愚蠢?
第二百六十一章 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