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中提過,羅樂和父母感情並不算特別好,應該說,比起女兒,她的父母更疼愛兒子。
連五指還有長有短,人心性複雜,偏疼兒子幾分,在尋常人家到也正常,奈何羅家女強男弱,羅樂這個女兒自幼聰穎,家業大半靠她操持,可辛辛苦苦多少年,父母卻只說那些家業通通屬於兒子,女兒終究是旁人家的,只拿一副不算薄的嫁妝便是。
羅樂不是個軟性子的人,父母如此,她固然不至於生氣,可到底還是有些難過。
和父母比,羅樂的大姐羅喜雖說是個麵團似的女人,對妹妹卻掏心掏肺,姐代母職,便是去了夫家,也時時刻刻掛念自家妹妹。
當初羅樂烈性子發作,一怒之下居然燒了自己,以至於毀了容貌,羅喜聽聞消息,登時就昏死過去,好幾日臥床不起,還是後來聽說羅樂傷勢不輕,高燒難退,恐有性命之危,她不得不打起精神去照顧妹妹,恐怕真要纏綿病榻許久。
羅樂也被嚇了一跳,她當時縱然心如死灰,腦子糊塗,竟做出傷害自己的事情,卻沒想着要害姐姐傷心,可惜事情已發生,後悔也無用,卻不免愧疚,從此之後,她姐姐說的話,她大多都要聽從。
但她不是衝動,她是下定決心,此生絕不嫁人,但她也不願意出家,不光是為了姐姐,也為了她自己,她不嫁人,因為愛人已去,這世上再也沒有另一個人是她心甘情願想嫁。
可人生還是她自己的,她還是要好好度過,出家之後那種寡淡的,毫無熱鬧的日子,過一兩個月還好,接下來幾十年如此,她便很有些不樂意。
原著里,她當時已與林遠南相識,也看出那是個花心之人,以後妾室應該不少,便與他商量,假作愛慕,請他收下自己為良妾,當然,只是假的而已,並沒有什麼納妾文書。如果有朝一日林遠南想要一心一意和髮妻恩愛,她一定立馬走人,不使他為難。
羅喜最疼她,雖不喜歡妹妹做妾,可妹妹容貌已經毀了,又是商家,人家林遠南已經做了舉人,想嫁給他為正妻,絕無可能,嘆了口氣,也就認了。
只要妹妹終身有靠,她自然安心。
方若華想起原文中的記載,還是有些不可思議:「作者寫小說這般寫也就罷了,現實中發生,也未免離奇。」
羅樂怎就能如此大膽?
萬一林遠南有歹心怎麼辦?
一個古代女子,到比現代大部分女子還要瘋狂。
方若華聽夏芬老神在在地道:「你在這個小時空便趕一回時髦,也來一次假結婚,羅小姐也需要一個丈夫,好讓她能更自有。」
「……咱們可以把成親當玩笑,當遊戲,但羅樂是這個小時空的土著,她的人生是真實的,不是遊戲……娶妻和納妾還不同,一旦真辦了婚事,她若有朝一日想反悔,即便我們給放妻書,那也是害了她,媽,你明不明白!」
夏芬也嘆了口氣,柔聲道:「都是緣分,那日我教小黑胖變魔術,與那孩子偶遇,她到是聰穎,一看便看出底細,接觸了幾日,實是覺得這姑娘性子不差,十分討人喜歡,既然緣分如此,我們就順應一次。」
「那孩子脾氣硬,即便我們不幫她,她轉頭就會去找別人。若是她還去找原主林遠南還好,至少原文中她的一生還算平順,不說幸福,到底並無太多波瀾,但這一次林遠南沒有聲名鵲起,似乎也未曾與她熟悉,羅家是外來戶,又哪有另一個知根知底的能護她周全?」
「放心,我與那孩子約法三章,從今以後你們如兄妹一般生活,而且她要負責幫你擋去所有你不想要的桃花,保證讓你表面看來幸福美滿,讓方家的老人家安心。」
方若華:「……」
他要是強硬反對的話,此事肯定不能成,不過,既然是他爸媽做出的判斷,那還是從了吧,反正對他來說比較方便,好處比壞處大,至於對羅小姐,雖然不知是好還是壞,可人生本就充滿了不確定。
羅樂這樣的小姐,真像這個時代的閨秀一樣,正經成親生子,度過一生,就當真能快活?
既然一切都不確定,那就不確定好了。
方若華翻個身,從沙發上坐起,失笑道:「爸、媽,你們見過哪個穿越……女主,居然會娶妻,還是假結婚,假結婚也就罷了,還要擔心一下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