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敵人爭奪、戰鬥,從他們手中搶過安身立命的土地,養活一家老小。
土地是生存的根本,沒有屬於自己的土地,政權,海外華人哪怕在異國他鄉,擁有千萬身家,也守護不住。
每一個經受異域求生苦難折磨的海外華人,都真切明白一個道理,唯有團結成一股力量,用手中的刀槍去爭取,才能維護自己的利益,贏得西方洋人的尊重。
華人漂泊海外數百年,屢屢遭受其他族群的欺辱、屠殺,也只有在李明遠帶領下,所有人不分地域、窮富、年齡,組建成一個國家,一個屬於海外華人、所有華人的國家,他們的命運才得以改變。
回想起,最初離開遠東大陸,漂洋過海,來到異域他鄉之時,所思所想不過是用一條爛命做賭注,博一個吃口飯,苟延殘喘,活下去的機會,現在,加入南美漢國,當兵入伍,不僅有了土地、財產還有尊重,更有了昂揚向上、不畏犧牲的盼頭!
槍炮有什麼可怕,戰死沙場有什麼可怕,和當初相比,為了一碗飯就可以賣了自己的命,現在,為了一家老小過上好日子,為了出人頭地,即便是戰死一次,兩次,三次,也完全值得。
華人向來不缺少熱血、敢於犧牲的勇士,由於五千年歷史薰陶,家庭責任感的教育,只要冒着生命危險,能得到對等的收穫,很多華人即便明知道前方是死路,為了家庭、為了後代,為了理想,也能義無反顧得踏上死亡的征程。
可惜,大陸得天獨厚的自然環境,以及統治階層的貪婪無度,導致底層百姓,哪怕犧牲十次,也獲得不了應有的收穫和待遇。
基層士兵出征作戰,勝了,賞賜幾兩銀子,甚至不賞賜任何財物,敗了,沒有任何賞賜不說,甚至可能無辜戰死。
當付出與收穫完全不成正比,更甚至者,付出生命的代價,都看不到希望,人心漸漸冷卻、麻木,自然也就沒了奮戰殺敵之心。
付出和回報是雙向的,只談付出不談回報,則是最大的謊言和最險惡的陰謀,正因為漢國皇帝李明遠用最直接的土地、財產,犒賞有功之士,給予他們應得的利益,歷次戰爭中,哪怕一個最基層的二等兵,也能沒有顧慮的,為國家、為家庭、為個人捨命拼殺!
從帶領華工發動起義至建立國家,李明遠對士兵們做出的承諾,都一一兌現,哪怕從秘魯跟隨起義,轉戰近萬里,沒有殺過一個敵人,只是負責為全軍做飯、運輸輜重的輔兵,也得到了300畝土地的賞賜。
300畝土地類似於遠東的永業田,可以代代傳承下去,而且為了獎勵第一批參與起義華工的貢獻,李明遠特別規定,在第一代授田華工去世之前,300畝土地不用繳納任何的農業稅,只有在他們去世之後,超出正常面積的土地,才會繳納農業稅。
漢國的農業政策核心是維護中小農民、農場主的土地利益,人均土地低於20畝的家庭,免徵任何農業稅,對於人均土地面積處於20至100畝區間的小型農場主家庭,徵收少量農業稅,而對於人均土地面積高於100畝以上的中、大型農場主家庭,根據土地面積不同,梯度增加農業稅繳納比例。
農民和小型農場主家庭為主,工業和農業並舉,保障有產者經濟、社會利益,是漢國發展的國策和核心。
隨着工業的快速發展和進步,農業在國家經濟發展中佔據的比重將逐步降低,但是,不論是十九世紀末還是二十一世紀,土地仍然是毋庸置疑的最重要的生產資料,糧食、房地產、工業生產都是依託土地為載體而進行,因此,在漢國的執政方針中,有一條列入國家憲法的法案,那就是堅定保障國民最低保有土地數量,規定每戶家庭,人均土地保有數量不得低於5畝,分家或者人口增加,土地不足時,可以向國家申請增加、變更土地,每戶登記在冊的最低保有土地面積,不得交易、轉讓,哪怕進入城市生活,從事工商行業,原本擁有的土地,也只能以租賃形勢,租借給他人耕種,不得買賣交易。
農村或者說是土地是一個國家的瀉壓池,相比所謂的房地產,土地才是永遠不會改變的生產資料,保證每個國民的最低土地擁有面積,讓他們成為掌握生產資料的真正有產者,才是維持國家穩定、社會安寧的最重要基石,為了達到這個目的,李明遠和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