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告了別,莫語便離開了學校。
「宿主親~還沒想要戀愛的人名字嗎?」
「不是說過叫我小語嗎?」
「欸!是,那個…小語?」
「嗯,說實話,本來想寫你名字的!」
「果然是這樣!宿主…小語你想的果然是反正人家是系統君所以沒問題對吧!」
「嗯,差不多吧!」
「果然,宿主親,你這樣真的會失去人家的哦!不過為什麼現在改變主意?果然是人家那句『像家人一樣』對吧!」
「……」
「阿拉~果然是這樣啊!小語這方面真可愛!」
「不,你想多了!我只是覺得反正這怪談既然能使別人愛上我的話,我為什麼非得要你這個不知道長什麼樣的系統君?而不去找個女神呢?這樣不是很奇怪嗎?」
「人家是女神哦!」
「你說我就信!」
「明顯的不信啊~」
「不過莫雪,效力真的有這麼強嗎?」對這點,有着唯物主義思想的莫語還是存在疑問。
「這點嘛…畢竟是怪談,依據一定是有的吧!」
「是嗎?我覺得與其說那些戀愛成功例子,與其說郵件原因,不如說是因為自身努力吧!」
「欸?」
「畢竟這麼要發送自己喜歡人的名字發給其他三個人,等於將自己重要的秘密與別的人共享,能承受這份恥度的勇氣,那麼之後去告白已經綽綽有餘的說!」
「嗯…」
「所以能成功的原因,不是別的什麼,而是勇氣對吧!」
「……」
「?」
「小語,我們聊得的是怪談,不是哲學哦!」
「……」
「太過糾結怪談就沒意思了!小語就隨便挑個想要戀愛的人去戀愛一下吧!」
「……」
「說的也是呢!」莫語點點頭。
……
「找零十五塊五角!您要袋子嗎?」
「嗯,謝謝!」
從百貨商城出來的莫語提着兩大袋食材,重重地嘆了口氣,就算這麼說,想要交往的人什麼…
「甜甜蜜蜜?~射中你的心哦?~」耳邊突然傳來甜美可人的聲音,莫語不由停住腳步,望向聲源處,「……」
「什麼?果汁廣告嗎?」
「不過…偶像嗎?就算莫雪再怎麼說,一個怎麼都沒見過的兩人發生戀愛干係?而且一個是偶像,一個是平常人…」
「我在猛立什麼flag?我就這麼想跟偶像成為朋友?好吧!偶像不錯!就這樣,就決定是她了!」莫語說着就迅速掃了眼商城大屏幕上拿着果汁的少女底下的名字,然後心虛地快速離開。
「……」跑什麼?心虛什麼?又不一定會實現?真會實現,她絕對會被很多人指名的!呃~又忍不住聯想到本子內容,這真心不是我能控制的!
…………作者有言…………
對於一個取名廢的作者,你們怎麼看?
(本章完)
第12章 喜歡交往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