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塊,雖然不知道真假,但是絕對不如陳大小姐一天的零花錢,陳家根本不在乎這點錢,但是就是不給他!」
「換我也不給!剛才女僕警告他幾次了,就是不當回事,活該。」
「沒錯,不要臉的躺地上想拍人裙底,被打的一點都不虧……」
這輿論導向,本來就不偏向男子。
只有那些仇富心理極重的,才會偏激的覺得端木天天仗勢欺人。
但是陳晨剛才的所作所為,這一部分人也被陳晨姿態所征服了。
所以這個時候,現場的輿論直接就一邊倒了,所有看着這個男人的目光中滿是鄙夷,時不時的有人故意大聲嘲諷他。
而坐地上的男子,不死心的去檢查了自己的相機。
確認完全不存在修復的可能性了,才罵罵咧咧的站起來。
看着陳晨一行人的背影,咬牙切齒的念叨了一陣,拿出自己的手機。
按下了110三個數字之後,男子卻沒有勇氣點撥通。
他自己心裏十分的清楚,自己報警了的話,警察會按照正常法律途徑來走。
偵破、公訴或者自己起訴,但後打官司。
關鍵是就算是完全客觀的情況下,自己也有未必能打贏,就算是贏了,也未必能得到全部賠償。
因為端木天天他並不是完全的過失方,是自己挑釁了她,然後他惱火之下打碎了自己的相機。
更不要說,這些在場的人,都已經被陳晨灌了迷魂湯,現在他們即便是是願意出庭作證,也絕對不會幫自己說話。
說到底,今天這虧,自己只能咽下去。
而且,因為陳晨的一番表演,這一圈的人已經記住自己了,自己在臨海已經出名了,而且是徹底的壞名聲,他們不光不會同情自己,還會鄙視和討厭自己。
眾口鑠金,積毀銷骨。
所以還是趕緊離開這裏比較好。
最後,男子把地上的相機碎片撿起來,裝進背包,灰溜溜的離開了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