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倒退至片刻前,殺字剛剛響在耳邊。
最快的攻擊總是最先抵達,掌天弓出射迅如閃電,雷尊所用個的是真的電,兩者都快,相遇必然也最早。
劍與箭的對撞,以雷劍完勝而告終,面對雷尊四雷中的最強擊,那道看起來猛烈的飛矢幾乎沒有抵抗之力,頃刻即被擊毀、變成一團破銅爛鐵。劍光雷矢繼續前行,延着之前箭矢射出的通道內溜了一趟,最終沒能抵達射出那一箭的源頭,在怒鳴聲中消散。
劍雷威力遠遠強於箭矢,但不能像它那樣及遠,只能空跑一趟。
心神相連,雷尊無需用眼也知道發生了什麼,微楞不禁要罵。
「豎子小兒,果然本性不改。」
一次次奇蹟般的戰鬥,世人都知道十三郎狡詐,偏又一次次的要上當。比如現在,弓是那張弓,箭卻不是那支箭,十三郎不知何時煉製出一模一樣的箭枝,射出來的光芒甚至還要劇烈,內里則是一團糟。
掌天弓出箭,速度快到讓人來不及反應,哪有功夫再仔細分辨那支箭有沒有問題。一箭射穿天劫的威勢猶在眼前,雷尊不能不予以足夠重視,浪費一擊之力不說,腦海內剛剛明白原委,遠方光點微微閃動,第二支箭到了。
這真的很麻煩。
當真的對待,等於以兩成實力與對方一支爛箭做交換,戰鬥持久必定不利;不當真,誰知道哪支箭會是真的,等到臨頭再做應對,雷尊也未必吃得消。造成這樣的局面,首先要怪雷尊托大,放任一個「十三郎」遠走。其次是那張弓太過邪門,怎麼能射這麼遠!
對手遠在一兩百里之外,跑起來速度不比誰慢,雷尊無奈放棄追殺的念頭。擺在他面前的有兩條路,一是快點將眼前之敵解決,戰鬥自然結束;再就是如現在這樣提心弔膽打下去。與十三郎分身拼消耗。
不用想也知道,掌天弓威力如此強大,所需要的法力必定驚人;假如沒有其它對手,雷尊大可老老實實與之打攻防,憑藉遠比十三郎雄厚的法力逼其退縮。
眼下這種情形
思忖僅在電光火石,那支箭可不會等着,呼嘯聲中直撲後腦。於是雷尊意識到,十三郎非但不停開弓,其位置也在不停變換。逼他分出更多心神。『言情首發』
「劍!」
無奈再出一指,雷尊的目光又被那顆血球吸引,號稱能殺滅千里生靈的血球與滾雷相遇,忽然像蜂巢一樣炸開,轉瞬間分成十萬份!
不是虛數,是真真切切的十萬顆血珠,個個能飛;十萬血珠四方散開,帶着濃濃腥臭氣息撲向雷尊的身體。聞之作嘔。
假如不是親眼看到,沒人相信那條最愛顯擺風度的驢身上藏有這種污穢之物。更沒有人相信血麒麟的罰世神通會如此腌臢。僅以雷尊的見識對比,即便那些常年與腐屍大交道的修家,程度也有不及。
血麒麟凶名赫赫,血殺千里如雷貫耳,雷尊可以無視神驢的那點修為,但不能不還重視其寧可重創才換來的這一擊。想也不想。滾雷隨血球一樣炸開成網,四方橫掃將其殺滅
很容易,但,似乎容易得有點過了頭。
通過感應雷尊知道,那些氣勢洶洶的血球啥威力都沒有。不過就是一些鮮血體液混合在一起,哪裏經得起滾雷蕩滌。
「又是虛招?」捫心自問,雷尊不能不狐疑。
陣陣青煙接連升起,十萬血球轉瞬消失大半,但其數量太多而且會跑,分佈的面積也太廣,甚至還有些從頭頂腳下合撲而來,實難憑一顆雷球清理乾淨。
不理它們。
迎面槍鋒已至,雷尊成功施展第三道雷,身外既有連空間裂縫都不懼的雷光為盾,索性將其拋在腦後。
對他而言,這是必然、也是無奈的選擇;當面大敵攻勢臨頭,雷尊雖然強大,但還沒有強到能夠無視八千厭靈蟻的程度,豈能總與一頭蠢驢糾纏不清。
接下去的戰鬥按照構想進行,雷尊三刀斬斷厭靈蟻所化的長槍,順勢放出神識、延着常人難以觸及的精神波動逆流而上,直衝沙場主將。
與當初十三郎滅蚊時候類似,雷尊一眼看破蟻群的最大弱點,只要殺掉厭靈蟻后,蟻群勢必分崩離析,甚至會有反撲。必須承認,這是對付蟻群的最佳策略,此外還要提到的是,雷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