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我的全部回答內容嗎?
不是。
其實你們這些吃瓜群眾一定還是覺得,得51分又不是你的親身感受,說什麼強答,還不是舔着臉蹭話題嗎。
但我其實想說:得5分以上,就算在總決賽的舞台上,也不是什麼難事情。
——春秋大夢!
你一定覺得我瘋了,把詹皇的得分打出了臆想症。這個世界上在總決賽的舞台上得過5分的球星,迄今為止都屈指可數,你一區區新秀,憑什麼口出狂言,拿自己和那些巨星的實力相提並論?
如果你能得5分,怎麼不當時就得一個看看?
我有我的理由:
首先職業籃球是個高度紀律化的賽事。你是巨星還是藍領,你是得分擋拆還是搶籃板,都是在教練的戰術安排里提前設計好的。本質上來說每個團隊體育比賽都是如此,一個球員一旦被固定在一個位置上,擔任某一項工作,就必須服從。nba不是街頭籃球,我想得分,想耍一下對手,我憑自己的開心就好。nba不行。
其次很多人不是沒有得5分的實力,而是沒有那個機會。肖恩-利文斯頓就一定比庫里的得分能力差嗎?我覺得不見得。從西部決賽我個人的觀感來看,利文斯頓的中投命中率甚至比庫里和湯普森還要高(評論確認利文斯頓的兩分球命中率接近6成,遠超庫里,比湯普森高出至少1,但他能得到和庫里和湯普森一樣的出手次數嗎?如果教練不讓出手,命中率再高,得5分也是空談。
最後有時候機會就是機緣巧合。你一次被教練信任,我表現出色回報了教練,我的隊友也會對我刮目相看。幾下成功的表現下來,可能我就不但自己有了信心,在隊友和教練那兒也樹立威信。但如果幾次試驗時正好表現糟糕,可能我就永無出頭之日,這輩子被按在角色球員的位置上了。
有時候巨星和普通人在他們創造偉業前真的只有這一線之隔。比如這些基礎都打好了,每一步也沒有走錯,那當單場代表球隊砍分的任務,可以不管其他隨便出手的無限開火權,也恰好落到我頭上,為什麼我就不能得5分呢?
到時候我可以再真正地重答一遍,今天的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