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x(); 香香本來想趕過去,直接抓人。以她現在的修為,抓兩個元嬰修士,還不是有如探囊取物。她保證不會驚動鎮上的凡人。
但是,轉念一想,她覺得有點怪怪的——逃犯為什麼要躲到地下密室里去呢?
這情形,不由讓她想起凡人們為了抓老鼠,在捕鼠夾的一端放置的肉塊。
逃犯就是誘鼠的肉塊,對吧?
可是,小院子挺正常的,不象是捕鼠夾啊。
想到姐姐說幕後推手極有可能是上界的那位貴人派來的,香香不由打了個哆嗦——上界的手段不是我現在能想像的。所以,這件事,還是請姐姐來拿主意吧!
香香連絕魔山脈都沒有出,收回海捕令,通過契約申請與沐晚聯繫。
很快,沐晚傳訊:什麼事?
香香據實稟報。
沐晚和她的想法是一樣的,給她支了一招:讓官府去找那位秀才的麻煩。至於由頭嘛,她自己想。總之,一個原則——不能出現在人前。
香香看過的話本能用船載啊。經沐晚一提點,她立刻想起了汪洋大盜的橋段,心生一計。
當天夜裏,當地的父母官,縣令大人收到一封舉報信。
信上說,十八年前被官府通緝的大盜金一郎目前藏在落木鎮。他隱姓埋名,在落木鎮當私塾先生。
信末還附了一幅金一郎現在的畫像。
落款是:老捕快之後。
這位縣令大人也不是個糊塗官。他連夜召來捕頭,還有老主簿,細問大盜金一郎的往事。
當年金一郎鬧得很兇,身上背有十幾條人命。官府至今沒有撤銷他的通緝令。是以,老主簿印象非常深。
「十八年前,為了追捕金一郎,確實有一名捕快殉職了。那名捕快,下官記得是姓田。他確實有一個十歲的兒子。」他很快就翻出了年前新發下來的金一郎的通緝令。
三人將通緝令上的畫像與舉報信里附的畫像進行了對比,一致得出結論:沒錯,是金一郎!
於是,縣令大人令捕頭點齊人手,連夜開往落木鎮,捉拿金犯。
而與此同時,有一支神秘的修士小隊,也正往大順的西南邊境趕來。他們一共十人,沿途尋尋覓覓,象是在找人。
兩支隊伍一遠一近,一慢一快。
清晨,捕頭帶着人手先行到達落木鎮。他們直接踹開了茅廬的柴門,將披衣起床查看動靜的中年秀才摁倒在地。
一名捕快粗魯的扳起他的臉。
捕頭打開通緝令,對照了一下,驗明正身:「就是他!帶走!」
中年秀才的眼底閃過憤怒。不過,這時,那支修士隊伍離落木鎮不過十餘里。他深吸一口氣,暫且按下怒火,任捕快們把自己捆起來,帶上囚車。
落木鎮離縣城還有半日的路程。捕頭擔心生變,命捕快們立刻押着囚車,返回縣城。
中年秀才站在囚車裏,飛快的看了一眼那隊修士所在的方位,兩隻嘴角不易察覺的翹了翹。
好不容易,魚兒來咬鈎了,他才不要前功盡棄。
一行人出了鎮,沿着官道,用最快的速度趕回縣城。
此時,天色尚早。官道之上,不見其他行人的影蹤。捕頭和捕快們暗自歡喜。
而中年秀才卻是氣得幾欲跳腳,破口大罵——該死的,那群修士到底在搞什麼!他們在落木鎮的西郊轉悠了一個多時辰,東尋西找,就是不肯進鎮子!
他們不肯進鎮子,他怕打草驚蛇,就只能繼續坐囚車。
又過了半個時辰,一行人來到一處山谷。
這裏離落木鎮已經有三十來里。
而數十里開外,那群修士停止尋找,在西郊的一處小樹林子邊緣坐下來,吃起東西來!
中年秀才尋思着:要不要動手?
就在這時,突然從山谷里飄過來一陣清香。
中年秀才心中警鈴大作,一改沮喪之色,「噌」的在囚車裏站了起來。
可惜,晚了!
旋即,「叭嗒」一聲,他直挺挺的一頭栽倒。
剛剛的那陣清風裏摻了香香獨家秘制的瞌睡米分。經過了無數次的實踐檢驗,藥效那是槓槓
第六四零章伸爪必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