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彩超,結果顯示,她懷了個男孩。
肚子不爭氣,贏不過人家,更何況那個女人是本地人,家裏也是做生意的,和王磊可謂是門當戶對。
至此,一家人逼着丁琪離婚,揚言如果她不離婚,就派人去她娘家,要攪和的她爸媽無法安生。
她生怕連累的父母,這才忍痛同意離婚。本想帶着女兒走,可公婆說,女兒吃了王家3年多的飯,如果要帶走她,就要留下10萬塊錢。
別說10萬塊,丁琪連一千塊都拿不出,女兒剛去幼兒園,她還沒來得及出去上班,就遭逢了這些可怕的變故。
丁琪知道,公婆不愛不疼女兒,留着她,不過是想養大後送去門當戶對的人家聯姻。
無奈,她連自己都養活不起,如何帶着女兒?那不是讓女兒跟着自己受苦嗎?
再不濟,王家也會好好養育她,給她好的教育,怎麼都比跟着自己強。
就這樣,丁琪放棄了撫養權,淨身出了戶。
嫁入王家5年,她浪費了5年青春,為王家生了一個女兒,親自帶了3年,當了五年的免費保姆,落了一身月子病,最後,就這樣被掃地出門了。
洛然聽完她的遭遇,氣憤得不行,緊緊的攥着她的手,鼻尖酸楚的很,「丁琪,你別怕,我一定會幫你站起來,讓王家那群混蛋看看,離開了王家,你會生活的更好!」
如何能不氣?當初她親眼看着王磊如何追求丁琪,真是的要星星不給摘月亮。
呵~如如果他不能護她一世安穩,何苦給她信誓旦旦的諾言?
王磊是人渣,王家一家子都欺人太甚,即便丁琪嫁入王家後只工作了一年,可她為王家生了女兒,帶到三歲,還做了全家好幾年的免費保姆,就這樣一分錢不給的趕了出來,難道他們不想想,讓她一個無依無靠的女人如何生活嗎?
真是諷刺,結婚的時候,以為婆家都是親人,離了婚,才知道,人家從來沒有拿她當過親人。
就像當初,張浩去世之前,張家也說把自己當成一家人,張浩爸媽都說會把自己當親女兒一樣疼愛。
可一出了事,他們就把自己當成撒氣桶,到處跟人宣揚,是自己剋死了張浩,連葬禮都沒讓自己參加。
因婚姻而牽扯到一起的所謂的親人,不過是利益牽扯,一旦婚姻關係不存在了,那麼,一切都將不復存在。
聞言,丁琪點了點頭,心裏卻沒有底。
她當然也想靠着自己的力量重新站起來,賺好多好多錢,比王家還要更有錢,讓他們一家子後悔,還要把女兒的撫養權搶回來。
這幾天夜裏,她一直都在做這樣的夢。
可那也只是夢而已,在家當了四年多全職主婦,她已經不知道該如何回到職場了。
她真的好恨,真的好想狠狠的報復王家。
這五年來,自己把他們當成親人,每天爸媽爸媽的叫着,他們卻對自己如此狠心,如果不是王磊攔着,婆婆甚至不許她把衣服帶走,說這些都是王家買給她的,付了錢才能拿走。
可是,這五年來,她每天辛苦做飯、做家務,這些又算什麼呢?!
洛然看着她悲憤的神色,手在身體兩側緊緊攥着拳頭,身體輕顫,就知道她有多難過多傷痛。
是啊,這種事放在誰身上,都會崩潰。
一心愛着的男人,一心守護的家庭,就這樣,在瞬間崩塌。
沒有一個人,站出來為她說一句話。就連懷胎九月,冒死生下的女兒都不肯留給她。
呵,跟她要10萬?女兒可是從她肚子裏爬出來的!這筆賬,她又該跟誰去算?!
真的是一家子人渣!
強壓住心頭的憤怒,洛然伸手,安撫的拍了拍她的肩膀,生活越難,就越要勇敢走下去。
就像當初的自己,痛失相戀七年的未婚夫,被張家如此欺辱,不也好好的走過來了嗎?
現在的她,生活的比以前好千倍百倍,而張家卻出了事,不得不把張浩的婚房賣掉。
想到那套婚房,洛然眯了眯眼瞳,對啊,可以讓丁琪住到那裏去。
和老媽住在一起,當然也沒問題,可畢竟是兩代人,難免有代溝,生活習慣肯定也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