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華從背包里拿出了兩份稿子,一份是《誅仙》的,另外一份是《明朝那些事兒》的。
「你坐吧。」總編接過稿子放在辦公桌上,站了起來,「我給你這個大才子倒杯茶。」
「我自己來吧。」剛坐下的李建華又站了起來。
「別,還是我給你倒吧。」總編堅持道。
總編喜歡喝茉莉花茶,他的辦公室里只有這種茶,李建華不常喝茉莉花茶,但喝的慣。
總編泡了茶遞給李建華,李建華微笑着伸出雙手接過茶杯。
總編重新坐下後,拿起《誅仙》的稿子,沒有急着看,問道:「你什麼時候回到京城的?」
「昨天,昨天傍晚回到家的。」
「你喝茶,我看稿子。」
總編看了十多分鐘的稿子,抬頭望着李建華,說道:「建華,你這篇小說寫的很好,可以在《華夏青年》上連載,稿費嘛,就按每千字二十二元計算。」
「這……呵呵,總編,稿費標準會不會太高?」
「你還嫌稿費多啊?」總編白了李建華一眼,「稿費標準的事情,我還是能做主的。」
「謝謝總編。」
李建華嘴上道了一句謝,心裏並不是非常感激對方,如果不是他會做人,送了四件價值不菲的「高檔貨」給對方,對方肯定不會主動提出這麼高的稿費標準。
當然,李建華也知道,如果自己只會巴結人,寫出的文章水平很一般,就算總編肯幫他,他也無法獲得高稿費標準。
「不用謝,你寫出出色的文章,雜誌社自然會提高稿費標準的。」總編停頓了一下,瞥了瞥辦公桌上的電子表,問道,「建華,你手裏還有多餘的電子手錶嗎?」
「不好意思,沒了。」李建華苦笑搖頭道,「初次去香港,要帶的禮物實在太多了。總編,十月份,我可能還會去趟香港,如果您需要電子手錶的話,您和我說了一聲,到時候,我給您帶幾塊回來。」
「我家裏人多,如果你能幫我買六塊電子表,那就太好了。花了多少錢,你和我說一聲,我會把錢給你的,呵呵,可我手裏沒有港元,只能付人民幣,咱們按照官方匯率來算,可以嗎?」
「可以,沒問題。」
「那我先謝謝你了。」
「不客氣。」李建華喝了口茶,放下茶杯,站了起來,「總編,我就不打擾您工作了,我出去了。」
總編點點頭,微笑道:「這些稿子有多少字,我會找人儘快統計的,再過一個星期,你就可以過來拿這些稿子的稿費了。」
道過謝後,李建華離開了總編的辦公室。
除了總編想買電子表外,很多收到禮物的同事也提出了這樣的請求,也有人想買鋼筆,他們都得到了一眼的答案,李建華沒有多餘的貨賣給他們。
現在沒有,但將來會有,畢竟一個多月後,李建華會再次前往香港。
不少同事在李建華這裏下了訂單,除了鋼筆和電子表外,還有人求購其他商品。
一些之前沒有和李建華打過交道的同事,雖沒有收到禮物,但他們聞訊而來,向李建華下訂單。
大部分訂單都被李建華記下了,他會幫忙購買,但有小部分訂單被他拒絕了,比如收錄機,這東西的體積太大了,在要帶很多東西的情況下,真的不好放在行李箱中攜帶。
看到同事們的購物熱情,李建華想到了走私的暴利,但此時,他並不打算通過非法手段獲得財富。
李建華擁有未來人高建華的記憶,手裏還有儲物戒指,空間裏有大量科技資料,他堅信自己完全可以清清白白地登上全球富豪榜的榜首。
而花費多長的時間,這是一個問題,李建華並沒有覺得越早越好,除了出於安全方面的考慮,他享受着活着的每一天,他不想活得太累了,更不想成為金錢的奴隸。
第三十四章 會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