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似於組織部的人事部,其次是建立類似於紀檢委的紀律檢查室,在林誠的設想中,這兩大部門將掌管六大集團三十九家企業經理職位以上的升遷大權。
比如分公司總經理想升遷哪位職工為部門經理,上報集團公司批准之後,該職工可代理部門經理的職位,然而在三個月的試用期中,集團總公司擁有着該職工是否轉正的一票否決權。
而分公司老總級別的職務,集團公司更是只有建議權,而沒有任免權,每一位老總的升遷和免職,必須得到集團總公司人事部門的批准才行。
接下來就是建立財務部,林誠建立這個部門後,規定集團公司超過一千萬的財務支出必須得到林誠的簽字才能生效,一千萬以下的財務支出則由集團公司的總裁簽字才能生效。
另外林誠還與時俱進,準備成立一個宣傳部門。
進入新世紀後,隨着網絡自媒體日新月異的發展,造謠傳謠的成本顯得越發低廉,大型企業公司的危機公關處理也就顯得越發重要,同時宣傳部門還充當着企業喉舌的重任,這個部門未來將大有可為。
當然,林誠最上心的還是總裁辦公室的建立,大家可別誤會,林誠設立這個總裁辦並沒有存着有事秘書乾沒事干秘書的想法。
而是他想起了明朝時候建立的內閣制度,內閣初開始時只是明朝皇帝身邊的秘書機構,僅備顧問兼協理章奏之職,並不參與決策。
但到了明朝中後期,內閣卻成為了凌駕於明朝所有部門之上的第一機構,成為事實上的宰輔。林誠便想把這個部門複製過來,讓總裁辦成為自己掌握公司大權的第一利器。
第一六七章集團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