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都需要向後媽舔着臉申請,基本沒多少尊嚴。
她爸爸都這樣了,她就更慘了,只能穿後媽的女兒穿剩下的舊衣服。
所以許宛白穿公司給的演出服就特別開心,因為演出服比自己的衣服好看多了。
許宛白跟簡藍是一個公司的,不過她長相和唱功都不如簡藍,加上同樣不接受潛規則,所以混的比簡藍還要慘,基本沒工資拿。她參加排練和演出,就當是積累經驗了,她相信總有一天她會成為大明星的。
許宛白的爸爸很喜歡現在的妻子,所以愛屋及烏,也喜歡後媽帶過來的女兒,以至於對許宛白的關心很少,還常常諷刺許宛白不如姐姐(後媽的女兒)懂事、乖巧。
所以,儘管許宛白很心疼簡藍,卻無法幫助簡藍太多。
許宛白有一個男朋友,叫做馬義高,是一個窮小子,不過人很上進。他們是幾個月前認識的,並且一見鍾情。他們都在讀大一,馬義高在學習之餘,找了不少兼職工作,人稱打工小王子。
「我換房子了,換了一個又大又漂亮的房子,你們快過來玩吧,我和冥天請你們吃飯。」簡藍接到閨蜜的電話,非常開心。
「啊?你怎麼有錢換房子?冥天又是誰?難道你也學有些明星一樣找了個金主?」許宛白擔憂地問道。
「你放心吧,冥天是我的朋友,他人很好,不是什麼金主。」
簡藍把新的地址發給了許宛白,於是許宛白和馬義高坐公交車過來了。
許宛白兩人走進簡藍的新家後,感嘆這房子的確比以前的破房子好太多了。雖然比起許宛白家裏的房子還是差了一些,但也不錯了,至少明亮、溫馨。從人情味的角度看,這房子比許宛白家裏的好。
第十一章 附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