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案——
開庭審判之日——
被宋志超當槍使還不自知的女督察黃佳慧,今天也準備參加法庭辯論。
在高等法院門口,黃佳慧看着「蒙眼女神」忒彌斯的塑像問小跟班阿邦,「你知不知這位女神手裏拿着的東西都代表什麼嗎?」
阿邦掃了一眼,女神左手拿劍,右手拿秤,蒙着眼睛,矗立在威嚴壯觀的法庭大門口。
「madam,你在考我嗎?警察學院有講過的,秤代表公正,劍代表嚴厲不姑息。」
黃佳慧點點頭,「那麼蒙眼睛呢?」
「蒙眼代表純靠理智,一視同仁!」阿邦覺得這問題實在太簡單,想當年他考警校時候筆試可是前三名。
黃佳慧:「不,你錯了!蒙眼睛是在告訴你,她是瞎的!法律有時候也會判錯人!尤其那些有錢人,只要能請到大律師幫他們辯護,十有八九就能脫罪!所以說,女神蒙眼就是在告訴我們,她有時候也是瞎的,必要的時候更會見錢眼開,亦或者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呵呵,madam你逗我玩呢?要不就是港劇看多了!」阿邦笑道。
「我就知道你不信——你才做警察多久?我經手的案子比你吃過的米還多!因此也看多了那些有錢人是怎麼逃脫懲罰的!」
「呵呵,madam,不知道為什麼,我總覺得你好像對有錢人有偏見,就像那個宋先生,我覺得他人蠻好的,很和氣,也很平易近人,見了我也跟我講話,完全沒有高高在上的樣子……」
黃佳慧白了一眼這個「叛徒」,「那是你沒見過比他還可惡的有錢人!記住,有錢人其實都一個德性,很快你就會知道了。」
阿邦撓撓頭,不知道該如何反駁。
這時候——
一群守候在法院門口的媒體記者發現了他們。
這些記者差不多有三十幾人,都是各大電台和報紙媒體的追蹤記者。
平時都是蹲守在法院門口,靠報道這裏的重大案件食飯。
這次「周振豪綁架案」鬧得這麼大,簡直滿城風雨,這些記者也就伺機而動,全都集中在這裏,準備圍堵當事人,做一些詳細報道。
如今的黃佳慧也算是警界中的「知名人士」。
畢竟像她這樣職位高,還長得漂亮的警花並不是很多,物以稀為貴,以至於這些媒體記者基本上都認識她,更知道這次破獲這次「重大綁架案」的,也正是這位警花督察。
「那是黃督察!」
「黃督察來了,趕快去採訪她呀!」
三十多名記者當即扛着長槍短炮,跑到黃佳慧面前,要對她做採訪。
黃佳慧還好,以前見多了這種陣容,雖然有些小驚慌,卻還能穩定住情緒。
跟班阿邦可是第一次,直接被嚇住了,驚慌失措道:「madam,怎麼辦?」
「有什麼怕的?他們是記者,又不是匪徒!拿的是話筒,又不是ak47!」
「哦哦,我不怕!我不怕!」阿邦猛拍胸脯。
「不好意思,我正要參加法庭辯論,不能接受採訪!」黃佳慧說。
「耽誤不了你幾多時間!」
「是啊,就簡單說幾句!」
那些記者不依不饒。
黃佳慧見此,就對着鏡頭和話筒說:「既然這樣,我只講兩句,第一,這次案件是我們警方全力偵破的,第二,我相信法官會對這起案件做出最公正的審判。謝謝,完畢!」
黃佳慧說完正要走,有記者突然問她道:「不過聽說這次警方能夠破案是藉助了宋氏旗下萬達通信系統的高科技,請問是真是假?」
黃佳慧:「……?!」
看了那位記者一眼,然後回答:「無可奉告!」
「到底是無可奉告,還是你們警察認為這次抓獲匪徒居功至偉,不願意承認得到幫助?」
黃佳慧依舊來句:「無可奉告!」然後匆匆朝着法院門口走去。
後面記者尾追不舍。
阿邦就不得不站出來阻攔,「我們madam真的要進去參加審判了,還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