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追究你的偽證罪。」
偽證?桑尼心中笑,但表面嚴肅道:「問吧。」
九尾看證人:「請聽清楚問題:是你認識死者,還是你丈夫認識死者?」
證人遲疑,看了看被告席的犯叄,道:「我們不認識。」
九尾道:「不,不,你沒有權利代替被告作證。你的回答可以是:我不認識,我認識。我知道丈夫認識,我不知道丈夫認識與否。」
證人思考着,許久後道:「我不認識死者,我不知道我的丈夫是否認識死者。」
九尾道:「警察從通訊記錄,社交記錄等各方面查找你們夫妻和死者的關係,沒有找到任何線索。不過我在手機記錄里發現了一小問題,八點十分,你瀏覽了朋友圈,並且在一位閨蜜下方留言:xx怎麼看都很帥。xx是你閨蜜的男朋友。」
證人:「我不記得。」
九尾道:「根據電梯記錄,死者八點五分到你家樓層出電梯。」
雲隱終於抓到機會反對:「反對,死者在門口徘徊了五六分鐘。」
九尾不等桑尼開口,道:「八點七分,隔壁鄰居下班回家,未發現過道有其他人。」這條線索似乎很容易查。但在真實案件調查中是很難的。鄰居的筆錄包括各方面信息和線索,證人筆錄內容自然就更多了,核對比對難以發現問題。必須將八點十分瀏覽朋友圈、鄰居七分出電梯,死者五分出電梯三條信息聯繫在一起,才可能發現矛盾。
雲隱站起來:「請控方注意,法醫和法證都證明證人受到了暴力襲擊,並且拼命反抗。控方卻要將案件變成人情幽會被丈夫撞破。請問你的證據呢?」
九尾道:「我並沒有說他們是人情,我只是要證明夫妻兩人認識不認識死者。我現在要說的是,死者在襲擊證人之前,在證人家內逗留最少三分鐘以上。這三分鐘時間,證人是握有手機主動權。」
不言而喻,九尾要問的是,如果死者真的完全陌生人,為什麼證人要讓他逗留在自己家中呢?
大家看證人,等待證人回答。
死一般的沉寂之後,證人道:「他是我人情,我們私下見面被我丈夫撞破,我沒來得及說明,他就被我丈夫打死了。事後我更不敢承認。」
聽審的群眾一個個很淡定,陪審團們發出了譁然的聲音。被告卻不知道在想什麼,始終低着頭。
九尾不着急,問:「你和死者怎麼聯繫?」
證人回答:「網絡郵件。我丈夫很細心,他把他郵箱給我,我登錄他郵箱後留言,然後再登錄自己郵箱覆蓋登錄記錄。他每天會打開郵箱,看見我留言就會過來。我讓他把車停在我丈夫停車位上,我丈夫突然回來就會打他電話。我住六樓,為了安全,我都是讓他走樓梯,那天他有些累,所以乘坐電梯。」
九尾道:「可是小區崗亭記錄,他的車是第一次進入小區。」
證人回答:「他經常借朋友的車。」
九尾:「能介紹下詳細情況嗎?」
證人回答:「沒什麼太詳細的,半年前在k歌認識的服務生,當天發生點事,約他第二天見面。然後就定好見面規則。」
九尾:「哇,這麼隨便。」
雲隱:「反對,反對控方侮辱人格。」
桑尼:「反對有效。」法官會被話憋死。
雲隱道:「我們能不能節奏快一點。快九點了。現在案件很清楚,證人和死者有染,被告因特殊情況回家,撞見此事。被告不知道他們有染,於是一怒之下打死了人。這和案件本身性質沒有衝突。」
九尾道:「不要着急。請問證人,既然是老熟人,為什麼卻被鑑定為襲擊?」
證人好一會才回答:「我們喜歡這樣。」
九尾道:「首先你已經做了偽證,大名城畢竟是真人騷,沒辦法審判你的偽證罪。另外我得佩服你的演技,做筆錄時候你哭的泣不成聲,非常真實。而且你們談心造成的身體傷害,不是一兩天能復原的,你們經常這麼做,又說你丈夫很細心,到底是細心呢,還是粗心呢?」
證人:「我是小心。」臉上沒有做壞事被抓住後一種自然的羞恥。並不是每個人都是律師。
第四百一十三章 犯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