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把店面收了回去,賠給了個體戶一個月的租金,接着又有一個個體戶花費了十萬轉讓費從房東小舅子手上拿到了四年的合同。」曹雲坐正,盯着屏幕邊掃雷邊道:「白紙黑字,清清楚楚,所有的個體戶在簽訂合約的時候都知道合同上有這些不利的條款,但是他們覺得這世界還是好人多。當然了,反過來說,你不答應這條件,多的是人答應這條件。」黃金地段的店面不要太好租,現在沒有特長又不想打工的人都想開個店。
曹雲道:「個體戶找到了律師所,我把合同拿過來一看,就知道這官司打不了。首先合同特別說明不承認轉讓費,轉讓費屬於前後商戶的自己行為。這就如同世界盃期間在網上買球,哇,突然中了冷門,幾十萬。網站很禮貌告訴你,不好意思,賭x是違法的,我們會把本金退回給你。」
「哥。」曹雲放下鼠標,看班頭:「什麼叫弱勢群體?你每月純賺五六萬,仍舊是弱勢群體。如果弱勢群體不會被欺負,那還叫什麼弱勢群體?」
「你……你什麼意思?欺負我踏馬的是應該的?」班頭怒。
曹雲將香煙掐滅,想了一會:「所謂的弱勢群體是比較而言,開發商在市廳面前是弱勢群體,業主在開發商面前是弱勢群體,租戶在業主面前是弱勢群體,市廳在業主面前是弱勢群體。你這事吧……也不是就這麼一敗塗地,主要看你有沒有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