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杏:「謝謝……不過,很多都在睡覺時是保持一個姿勢。」
「有道理。」曹雲從不會對沒有利益的話題去辯駁和爭論,不是因為這點他才成為律師,而是成為律師之後曹雲知道,一個人很難說服另外一個人,所以才有法庭,才有仲裁機構。
曹雲拿了卷宗想了一會,道:「高小姐,我真正從事律師行業不過一年半的時間,並且從來沒有接觸過刑事案,我看下來發現有很多地方不太明白。能不能請你休息一會,指導我一下?」
態度很好,虛心的請教,高山杏雖然不太願意,但是手還是離開了鍵盤,站起來拿起桌子上的飲料,做個手勢,兩人到沙發處落座。高山杏問:「有哪些不明白。」
「第一個不太明白的是,為什麼在沙灘,也就是第一案發現場只找到了一個酒瓶。根據松本的口供,他和井上一人一瓶酒。」
「這解釋的理由太多了,比如扔到大海里。比如開車回城路上,扔到了隔離帶外。也有可能松本在撒謊,其實是他搞錯了。」
曹雲道:「按照他們喝酒和松本被捕的時間來看,恰巧是漲潮時間,如果扔到大海,空酒瓶還是可能被衝上岸的,另外,為什麼不把兩個酒瓶扔到大海,只扔一個酒瓶呢?也有可能是他們吵架,松本火了,把酒瓶扔向大海。不過他們喝酒的地點距離最高的潮水位置還有十五米。假設是開車中途扔到隔離帶外,這屬於可以收集的證據,警方必須提供這個證據。其次,為什麼要扔瓶子?中途停車了?還是有其他原因?」
高山杏想着,道:「那可能松本記錯了,或者是故意撒謊?」
「松本雖然沒有否認殺人,但是也沒有承認殺人,他口供說明,他似乎不肯定自己和井上有沒有衝突。這樣的一個人為什麼會在酒瓶的細節上撒謊呢?最重要一點,警方在案發現場的空酒瓶只發現了井上的dna和松本、松本妻子的指紋。也可能井上把松本dna給吃了,但是更符合邏輯的說法應該是,松本把酒給了井上,但是沒有喝井上這瓶酒。」
高山杏不太理解:「你好像很執着無關緊要的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