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官皆被楊繼盛此言堵得張目語塞,然而他們畏懼楊嵩之勢,判以「比律情真」奏請,題奉欽依着照舊監候處決。
楊繼盛知道嚴嵩會對付自己,事先給兒子作了安排,他在給兒子寫的書信中,談起了做人、交際的道理:「人需要立志。初時立志為君子,後來多有變為小人的。若初時不先立下一個定志,則中無定向,便無所不為,便為天下之小人,眾人皆賤惡你。你發憤立志要做個君子,則不拘做官不做官,人人都敬重你,故我要你第一先立起志氣來。」
與人相處之道,第一要謙下誠實。同幹事則勿避勞苦,同飲食則勿貪甘美,同行走則勿擇好路,同睡寢則勿佔床蓆。……人有恩於我則終身不忘;人有怨於我,則即時丟過。見人之善,則對人稱揚不已;聞人之過,則絕口不對人言。……人之勝似你,則敬重之,不可有傲忌之心;人之不如你,則謙待之,不可有輕賤之意。」
大明王朝小妾的地位很低,可以像奴僕那樣隨意被人買賣,然而看似古板的楊繼盛卻不是這樣想的,他專門給自己的小妾作了安排:」二貞年幼,又無兒女,我死後就着她嫁人,衣服首飾都給她。我在監三年,她發心吃齋誦經,是她報我的恩了,不可着她在家守寡。」